阅宝书屋 > 都市小说 > 校花的贴身高手 > 第7101章 金元钱庄
  林逸暗自好笑,既然金元宝已经给他找了理由,自己也就不用伤脑筋了!

  “你们几个,上去自己开个包房吃饭吧,本公子和司马兄还有这三位朋友一起在二楼雅座,不会有事!”

  金元宝本来想让吴语草等人也去包房,不过想到眼前的司马仲达要收买人心,这么做不太合适,所以就把他们三人也算在自己这边。

  这可是很给面子的事情,而且把护卫遣开,也表达了对林逸的信任!

  金元钱庄实力确实雄厚,但始终是生意人,金元宝有机会还是很愿意拓展一下自己的人脉,和神秘的司马家搭上线,绝对不会是坏事。阅宝书屋

  四个护卫齐齐答应一声,没有丝毫犹豫,其实在不夜阁中,安全问题根本不需要他们担心,他们的小主子绝对不会有危险。

  几人进入二楼雅座坐定,小二上前询问菜单,金元宝再次表示要做东。

  林逸佯装不悦,拦住金元宝道:“金兄,都说有个先来后到了,而且你看,兄弟我今天收了几个……朋友……”

  金元宝顿时了然,心说自己怎么又糊涂了,刚才还很明白,上来就又忘了,这位司马仲达分明是要收买人心,若是本公子请客,岂不是白费了他一番心思?

  如此一想,金元宝也就不再坚持,同时也生了想要看看司马家的人是否名副其实的心思,虽然花钱大方不能代表什么,可要是收买人心的时候还不舍得下本钱,那此人格局也就有限了!

  “哈哈哈哈,倒是小弟有些考虑不周了,不过鹿岭城始终是小弟的地头,今天就由司马兄做东,明天一定要让小弟来为司马兄好好接风才好!”

  金元宝爽朗大笑,略一拱手,然后示意小二去问林逸。

  林逸也不看菜单,随意的说道:“本少爷也是第一次来你们不夜阁,这样吧,把你们的招牌菜都上一份,再挑最贵的八道上来,酒要最好的那种!先一人来一瓶尝尝味道。”

  吴语草心尖儿肉都在颤抖,有这么败家的么?这么点法,今天这顿饭得要多少钱啊?

  陈智胜不好直接讽刺林逸,只能隐晦的说道:“司马公子,不夜阁的菜乃是鹿岭城最精致最昂贵的席面,招待我们不需要如此破费,免得太过消耗司马公子的盘缠。”

  见陈智胜这么一说,旁边的小二也有些犹豫,虽然有金元钱庄的金元宝在,不怕没钱付账,可万一真让这司马仲达出丑,不夜阁也不太好交代!

  “司马公子,刚才点的菜,总价大约需要七千多!”

  小二好心的提醒了一句,虽然他不认为七千多会难住此人,可为了避免麻烦,还是事先声明为好。

  “怎么个意思?看不起本少爷么?”

  林逸眼一瞪,面上勃然色变,手掌往桌面上一拍,拍出一叠金券,总有二三十张左右:“莫非以为本少爷吃顿饭还能赖了你家的账不成?”

  “不敢不敢!小的就是报一下价,好让公子心中有数!”

  小二赶紧赔笑告罪,心中却在怪自己多事,这种二世祖一般的纨绔少爷,自己去瞎操心干啥?活该被削!

  “没眼力劲儿的东西,赶紧滚蛋!下次再这样,本公子弄死你!”

  金元宝也瞪眼咋呼,赶走了小二之后又换了一副笑脸:“司马兄,别和这种小人物一般见识,我们兄弟好好说话!”

  “今天给金兄面子,不和他计较,换了别的时候,敢如此小看我,定要叫他好看!”

  林逸装作气愤难平的样子,狠狠哼了一声,这才拱手道:“让金兄见笑了!”

  “哪里话,你我兄弟说那么生分做什么?”

  金元宝很是自来熟,说话间已经表现的极为亲密:“对了,司马兄是什么时候来的鹿岭城?”

  “就在前天进的城,原本是和人约好在鹿岭城见面,只是对方似乎爽约了,枯等了两天,今天倒是遇到这几位志趣相投的……朋友,所以来不夜阁吃个饭见识一下鹿岭城的繁华。”

  林逸呵呵笑着随口胡扯,说的和真的一样。

  而金元宝也没有怀疑,尤其是林逸说什么朋友的时候,他还投过去一个了然的眼神,这些未来的跟班现在还没有死心塌地,所以要说是朋友。

  “你们几位真是运气啊!能和司马兄成为……朋友,真是有福之人,要珍惜啊!”

  金元宝客气的对吴语草三人点头微笑,自觉是在为他的司马兄助攻:“司马兄若是在鹿岭城需要人办事的话,随时找小弟,人手方面小弟还是不缺的!”

  “一定一定,若真有事,当然是要向金兄请求帮忙!”

  林逸笑的相当真诚,刚好酒菜送上,于是倒上酒举杯道:“先敬金兄一杯,今天能遇到金兄,真是三生有幸啊!”

  “彼此彼此,这第一杯其实是该小弟敬司马兄的,倒是让司马兄抢先了,真是不好意思!”

  金元宝也端起酒杯,两人聊得倒是热火朝天!

  陈智胜暗自撇嘴,心中直骂林逸虚伪,肯定不是好东西!

  而吴语草和凌涵雪却在想林逸手里的金券是哪里来的?

  刚才路上并没有提起,甚至进不夜阁之前,吴语草等人都在怀疑林逸是不是在开玩笑。

  没想到林逸随手拍出来一笔巨款,货真价实!这就有些古怪了!

  正喝酒间,外边走道里走过几个人,雅座只有隔断并非包间,所以外边的人能轻易看到里边,其中一个偶尔看了一眼里面,顿时惊咦一声。

  “吴语草、凌涵雪,你们怎么在这里?”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嘴唇上方留着漂亮的小胡子,整个人看起来极为精神,而且很有魅力。

  不过他说的话却相当有问题,语气极为惊讶轻蔑,显然是觉得吴语草等人根本不够资格来不夜阁,而且还是在二楼雅座。

  “熟人?”

  林逸淡淡的扫了那小胡子一眼,身上隐隐散发出上位者的气息。

  金元宝暗自点头,在陌生人面前能自然散发出如此气势,这司马仲达果然不简单,他再次确信,眼前的司马仲达和自己是一路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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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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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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