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四百五十九章 揭露身份
  媳妇儿的肚子,真的有了。

  但不是郑侯爷的,

  而是新侯府建成入住后的邻居家的。

  是的,

  不需要猜测,

  新侯府隔壁所住的,必然还是那一家。

  虞吴氏有身孕了,剑圣大人眼瞅着就要有自己的子嗣了。

  其实,人这一生,于生活而言,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所向往的生活,一种,是自己所适合的生活;

  当这两种生活产生偏差甚至是对立时,人活着,就会很痛苦,演变成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但若是能相调相和,那就是真正的幸福;

  二者之间有个相粘,

  亦像是对联上方的横批,

  四个字:

  知足常乐。

  以剑圣于江湖的地位,就是娶个贵族之女也没人觉得他会配不上。

  百里剑在上京的人望以及得官家的看重,就算许一公主,相信不过是会有一些迂腐的官员会埋怨几句于礼数不合;

  但民间,必然会传颂这段江湖剑客尚帝姬的美好故事。

  尤其是那位最没脸没皮喜欢蹭吃蹭喝的大乾文圣姚子詹,估摸着会一连写下几首诗词来赞美这段姻缘。

  剑圣娶的,是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般已经记事儿的儿子和一个婆婆。

  这种人家,就算寡妇美得上天,光棍汉也会被吓得止步思量的;

  虽说婚姻讲究个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就飞蛾扑火地去成就去成全,多少爱情故事里,书生和小姐之间那叫一个热热烈烈,摒弃一切世俗,爱情,本该是这个模样,但一直到郑侯爷所熟悉的那个年代,其实也摆脱不了现实和铜臭味的遮摆。

  尤其是剑圣这种的,儿子不改姓,喊人家婆婆也叫妈,搁乡野里,那就是典型被拉帮套的;

  只不过免去了在床铺上遮个帘子,你们俩那头,我这头听着声的尴尬。

  可剑圣就是甘之如饴,

  刘大虎,眼瞅着长大了,是个实心的孩子,他晓得剑圣是自己的后爹,却打心眼儿里将剑圣当自己亲爹对待;

  虞吴氏,手脚勤快,白天在作坊里上工,回到家,也是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就是那老婆婆,也是每日都扛着扫帚去街面扫地,每月的银钱和她发下来的米面,也都是交到家里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已经占了这“半女婿”的光了,可不能再瞎了心地给自己留棺材本。

  她日后要是走了,得空,寻个竹席裹个一遭也就是了。

  闲暇时,她也会做一些针线活,纳鞋底,这衣服鞋子,先是自己这女婿得做好,再做自己孙子的,顺序,不得乱。

  这一家子,虽是小门小户,可大的小的,都活得通透自然,晓得本分,这日子,才能过得惬意舒服。

  也无怪乎剑圣喜欢这个媳妇儿,喜欢这个院子。

  曾经,他的心很高很高,现在,他只想有个家。

  肚子显怀后,

  虞吴氏就被作坊里内退了,

  老婆婆听到这个,还吃了一惊,

  天呐喽,

  这才刚显怀呢,搁以前,还不是照样下地干活忙里忙外,哪里有那么矫情?

  虞吴氏也是这般觉得的,她不是那种掉钱眼儿里的女人,丈夫一份银钱,婆婆那点补贴补贴,又是标户,每月都有米面粮油下发,就算没了自己那份工钱,日子也是能过得安逸的;

  但奈何自己家里俩男人,一大一小,在吃食嚼用方面,可谓是真正的“不遗余力”。

  刘大虎在剑圣的要求下,几乎顿顿吃肉,而且猪肉还不行,得吃牛羊肉。

  这年头在晋东,羊肉还好,毕竟有雪原的贸易在,但牛肉可不好弄,很多地方食牛肉是犯法的,但侯府体恤百姓,侯府门面下有一户牛肉铺子,准许贩售,但价格,那是真的不便宜,就是将校家里,也只是想那一口了,去让家人切一块卤牛肉回来,再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用来下酒。

  但就是这样,刘大虎也没少吃牛肉。

  这半大小子吃垮老子,是真的不假。

  至于自家男人,

  虞吴氏以前尝试过几次,发现自家男人,吃杠头吃馕喝粥,都能很自然地吃下去,但给他吃些好的,他也能很自然地吃下去。

  侯府酒铺的酒,餐馆那里打包来的菜,自家男人吃得也很自然。

  足以可见,

  自家这个男人,是会吃的。

  清楚这个之后,心疼男人的虞吴氏怎么舍得克扣自家男人的伙食。

  所以,

  这个家,每个月的银钱收入,吃食方面就能抵得个七八。

  也因此,一旦自己没了工作,这日子水平马上就会下降,她去求了工坊里的头头,然后头头的回应让虞吴氏整个人都愣住了。

  头头说,侯府爱护子民,照顾工人,所以怀孕的女工,银钱照发,在家养胎等待生产就是。

  这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

  再去问别的女工有身孕了为何还在照常上工不等肚子大得实在不行了绝不回去待产?

  头头说是他头头的头头的意思,准备进行试点,你是幸运的,就先抽中你了。

  虞吴氏带着幸福和疑惑回到了家,和自己婆婆说了这事。

  那会儿,

  男人去城门口上值了,刘大虎还在学社了,

  婆媳俩一人一张小板凳,

  坐在院子里,

  互相看看,

  再一起瞅向隔壁,

  隔壁,是侯府。

  再互相看看,

  然后再瞅向侯府。

  婆媳俩是妇道人家不假,

  婆婆不识字,虞吴氏进作坊后识了一些,刘大虎每晚练字时,她也会在旁边一边织着衣服一边默默地看默默地记;

  大道理,她们不懂的,大世面,她们也没见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婆媳俩傻。

  当初在雪海关时,自家小院儿就在伯爵府隔壁,一开始,婆媳俩还以为是运气,分配到了这个位置,那感情好,可以沾一些伯爵大人的福气。

  后来,

  刘大虎去学社,

  虞吴氏去上工,

  婆婆去城守府下的一个衙门里当职扫地,

  接触外头的人多了,闲谈时,当对方得知自家住处时,对面往往会惊呼,甚至还会默默地探询自家的底细。

  那时候,婆媳俩只会笑着说只是运气好,运气好罢了;

  等到了奉新城,

  婆媳俩从雪海关迁移进来,

  咦,

  竟然还住在侯爵府隔壁!

  等新侯爵府建起来,

  上头通知他们要搬房子,换一个住处,

  到地方一看,

  好家伙,

  竟然又是侯爵府隔壁!

  到这个时候了,婆媳俩怎么可能瞧不出事情的不对劲?

  婆媳加刘大虎之间,知根知底的,那么,唯有……

  “妮儿啊,他不说,咱就当不知道,咱就给他把家里拾掇拾掇好,把日子过得安乐就行了,咱女人呐,要是没那个眼光见识,那外面的事儿,就由着男人自己拿主意吧。”

  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作为上一代的胜利者,自然是有经验的。

  “娘,我只是,我只是担心他为家里的这份日子,去涉险,去搏命。”

  说着,

  虞吴氏又情不自禁地将目光瞅向隔壁。

  婆婆伸手轻轻拍了下媳妇的嘴,

  严肃道:

  “傻丫头,你的差事怎么这般轻松,肚子大了还能在家白领工钱?就是以前在作坊里,你也可曾被欺负过被劳累过?

  我啊,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提个扫帚去扫地,那些健妇有些想要这个活计还不得哩。

  大虎在学社,教习们多关照啊,还陪着侯爷出去见过世面了。

  不说这些了,

  单说从盛乐城开始,到奉新城这儿,这几年的安生日子,以前我那儿死得早,你我娘俩可曾真想过日后有朝一日能过得这般舒适平稳?

  俗话说得好,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人家养你一家,你就得把命给人家豁出去。

  侯爵府,对咱们,对这些一路跟随过来的老百姓,不薄啊,娘我这辈子,可就不曾见到过这般好的衙门。

  妮儿,做人,咱等讲良心,不能忘了做人的本。”

  婆婆叹了口气,

  道;

  “其实,我早就察觉到不对了,不光光是这房子,只要侯爷不在城里,他也就不在城里,你说,侯爷带大军出去打仗,他跟着从军出征这没什么,有时候侯爷不是去打仗了,他也不在家,也是跟着一起去了。

  罢了罢了,

  不说这个了,

  咱就装个糊涂,日子,好好维系过下去吧。”

  ……

  “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主上。”

  四娘对郑凡点头道。

  在其身后,公主和柳如卿二女手上都提着一些礼品。

  “行,咱去走邻居。”

  “主上,我们就这般大大咧咧地去?”四娘问道。

  “哦,是老虞要请我的,没事儿,有些事儿,也是时候该说开了,也不可能瞒一辈子。”

  “这是剑圣的想法?”

  “嗯,他现在应该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就不用再瞒着了,再加上大虎也渐渐长大了,以后得留我身边当个亲卫的,也避不开他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剑圣看开了;

  同时,

  剑圣应该也是在做着一种安排。

  这次入京,关系到国本之位,和以前陪郑凡去燕京完全不一样,所遇到的凶险,可能也大很多。

  媳妇肚子有了,他得尽到最好的责任。

  “这倒是。”

  “对了,带上天天。”

  “干爹,干爹………”

  天天自己小跑着过来了,在其身后,一只狐狸一只黑猫屁颠屁颠地跟随着。

  郑凡弯下腰,

  将天天抱了起来,

  “哦豁,沉了啊。”

  天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现在话可以说得利索一些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越来越像福娃了。

  不过,

  小孩子小时候胖乎乎一点,等长大了,眉眼开了后,只会更好看。

  就是这皮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嫩。

  郑凡记得范正文府里曾有十二朵金钗的说法,自己也曾亲眼见过那些莺莺燕燕,要是将天天放那里去,保管在卖相上不会比什么劳什子贾宝玉差。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老田的儿子被自己养成贾宝玉那种货色,莫说老田知道后会如何,他这个干爹自己就先受不了。

  天天现在已经在开始读书认字了,

  瞎子和四娘隔天抽一段时间来辅导文化课,薛三则来负责上体育课,这个年纪,直接练武不合适,太揠苗助长了,但可以先做一些准备了,就像是当初的剑婢一样。

  对天天的天赋,郑凡是有信心的,毕竟是老田的种。

  但,反正,郑凡这个干爹也不奢望自己这干儿子长大后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来保护自己,最起码,有一些自保的能力。

  抱着天天,

  带着大老婆加两个小老婆,郑侯爷自侯府侧门而出,直接来到了剑圣家门口。

  剑圣家的院子门,自然不可能和侯府的门紧贴着一起开,但侯府毕竟大,贴着之后,再特意开个侧门,又可以方便进出,又能隐人耳目。

  设计时,

  瞎子在图纸上对剑圣家小院子的标注是……侯府保卫科。

  到门口时,天天从郑凡怀里下来,束手自己站好,这叫叫门礼。

  其实,贵族不贵族,不在乎家里金山银山的高低,也不在乎吃什么喝什么的层次讲究,而是那种不经意间自然而然的习惯。

  “呵呵,谁教他的?”郑凡笑着问道。

  “回主上的话,是瞎子教的。”

  “嗯,挺好。”

  “咚咚咚,咚咚咚。”

  公主上前敲门,敲门,得有规矩,三下得停顿一下,连续地敲,就是鬼叫门了。

  “来啦,来啦!”

  里面传来刘大虎的声音。

  今儿个学社放假。

  刘大虎打开了门,首先看见的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真的……好漂亮啊。

  公主对他微微一笑,

  刘大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起来了。

  倒没什么坏心思,纯粹是出于少年郎的一种对美的赞叹。

  刘大虎以前没见过公主,确切地说,是没面对面这么近距离地看过,再加上压根就没想过公主会提着糕点来敲自家的门,所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

  但待得公主侧开身子,让自家相公显露而出时,

  刘大虎的嘴巴马上张大,

  “噗通”一声,

  跪伏在了地上。

  一开始,是双膝一起下跪的,但马上,又收起一只脚变成单膝下跪,行了军中之礼:

  “参见侯爷,侯爷福康!”

  在学社里时,刘大虎就见过几次侯爷,但不真切,而且那时候晕乎乎的,见完回来后,还真不记得侯爷长相了。

  后来,自己有幸跟着侯爷一起去颖都,虽然一路上自己这些学社少年们只是为侯爷洗澡烧水,但一个个的都格外激动。

  大家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每次侯爷进出时,一起极为标准有力地向侯爷行礼。

  其实,

  刘大虎不知道的是,这几年侯爷可没少进他家的门,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选择他家里人不在家时,实在避不开的话,郑凡也会让四娘给自己随便易容两下。

  谁叫剑圣喜欢这白龙鱼服的调调呢。

  “起来吧,你爹在家吧?”

  “在……在的,侯爷。”

  郑凡点点头,走了进去,四娘领着俩妹妹跟着一起进去。

  “哥哥,我扶你起来。”

  反倒是天天,留在最后头,跑过来,搀扶刘大虎。

  刘大虎脑袋还有些晕眩呢,顺势起身时没能站稳,在此时,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扑上来,四只爪子加一双小胖手,一起将刘大虎提溜了起来。

  “额……”

  刘大虎站稳了,看着天天,又看了看那两只宠物。

  天天伸出手,

  刘大虎犹豫了一下,伸手牵起天天的手。

  “哥哥,我有点饿了。”

  “哦,家里有点心,我给你拿,我给你拿。”刘大虎是不知道天天的真实身份的,但既然是侯爷带着一起的,那必然是贵不可言。

  “哥哥,你家,你家有龙椅么?”

  “………”刘大虎。

  ……

  进了小院儿。

  剑圣正拿着碗在喂着鸡,哦,还有一只鸭。

  看见郑凡来了,剑圣丝毫不意外,因为是他请的,道:

  “来啦。”

  “嗯,来了。”

  “谁来啦?”婆婆在里头喊道。

  “家里来客了?”在卧房里躺着的虞吴氏也走了出来。

  婆婆看见郑凡,只觉得有些眼熟,但又记不起来了;

  虞吴氏则搀扶着婆婆。

  郑凡恭敬地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其身后,

  三个女人一起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行礼,不算啥的。

  就是最眼高于顶的公主,也觉得这个礼行得很值。

  行个礼,就能换一个剑圣在自己丈夫身边保护,多少贵女能把腰给行断喽也在所不惜。

  “哟哟哟,这,呵呵呵。”老婆婆这辈子还没怎么被这般受过礼呢,“这后生,好俊啊,这三位……”

  “贱内。”郑凡回答道。

  “哟,这可是好福气啊。”老婆婆笑道,同时,言语里,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安,她将目光投向剑圣,问道;

  “那个,朋友来了,不介绍介绍?”

  这时,

  四娘和公主上前,一个搀扶着老婆婆,一个搀扶着虞吴氏。

  未等剑圣开口,

  见那边搀扶稳了,

  郑凡自己开口道;

  “老夫人,嫂夫人,咱是邻居。”

  “邻居?”

  即使婆媳二人隔三差五地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一墙之隔的侯府望一望,但真不会想到侯爷会这般进自家的门,还对自己行礼,所以老婆婆习惯性地开口问道;

  “哪个标的?”

  标户,分组。

  三百户为一标,战时出三百兵;闲时可做工可种地,平日里也会有钱粮以及各种补贴自侯府下发,是侯府治下的生产生活和战争单位。

  “还没入标。”郑凡回答道,随即,他也不卖关子了,直接点命身份道:

  “老夫人,我姓郑,叫郑凡。”

  “哦,郑家后生,可是西边那个标郑老三家得孩子?听说郑家那位在军队里当将军哩。”

  “………”郑凡。

  这时,虞吴氏忽然一怔,好在四娘搀扶着她,却留意着她的脉象,不至于受惊动了胎气。

  “我和你家那个婆子,可是一起扫………”

  虞吴氏马上伸手拽了拽婆婆的衣袖;

  “你扯我干甚,好好的衣裳,可别扯坏了。”

  “娘,这是侯爷,是侯爷!”

  “哦,名字叫侯烨啊,郑侯烨,郑老三家的孩子里……郑侯爷!

  侯爷!

  哎哟,我的亲娘嘞!!!!!!!”

  老太太身子一软,得亏公主搀扶着,否则就直接瘫地上了。

  “搀扶老夫人和嫂夫人先回屋缓缓吧。”郑凡对四娘和公主道。

  随即,

  郑凡看向剑圣,

  剑圣应该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叶公好龙,真看到了,还是被吓得惊呼。

  “请柬上说,是吃孩子的百日酒,可孩子还在嫂夫人肚子里呢。”郑凡笑道。

  剑圣开口道:“在肚子里,也差不多百日了。”

  “您说得很有道理。”

  “上旬见有宣旨太监进了你的侯府,到底什么时候动身,我想回来时,能赶得上我孩子出生。”

  郑侯爷点点头,

  道;

  “下月初一。”

  奉天子诏,

  入京!

  ………

  晚上还有,莫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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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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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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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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