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五百九十八章 那一夜
  出了陵寝,

  下了石山。

  一场拜祭,潦草地展开,又很潦草地收了尾。

  山脚下,成亲王司徒宇跪下来,

  先向郑凡磕头,

  再向太子磕头;

  在司徒宇身后,是一群跟着磕头的王府家丁。

  “过几日我会给许太守修书一封,王府的护卫编制,拉上来吧。”

  上一批王府护卫是被郑凡杀鸡儆猴“用”掉了,

  再之后,郑凡就直接剥离了王府护卫的编制。

  现在,堂堂成亲王爷出门,只能带家丁,这些家丁可以携刀,却不能披甲,也不能使用军中制式的兵刃,仪仗队都摆不了了。

  “谢王爷恩典,谢王爷恩典。”

  司徒宇再度谢恩。

  “司徒宇,你爹的香火情,已经被你耗光了,接下来,就该你自己好好想想该如何给你以及你的后人去积攒香火情了,涸泽而渔,固然畅快,但最后,有的是哭的时候。”

  “宇明白,宇一定谨记王爷您的教诲。”

  “嗯,回去吧,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郑凡催促司徒宇回去,胸口里放着的那位爷,已经有些按捺不住了。

  “是,宇告退。”

  成亲王走了。

  这时,

  被郑凡抱着坐在貔貅背上的姬传业开口道:

  “郑伯伯,他是先给伯伯您行的礼唉。”

  “怎么了?”郑凡问道,“哟,吃味了?”

  “传业觉得,他在挑拨。”

  “不是。”

  “不是么?”

  “因为他不知道传业你小小年纪却这般聪慧。”

  姬传业思索了几下,若有所悟。

  挑拨,得看人,如果是青年太子在这里,这般做的话,就是在挑拨了。

  但太子只是个屁孩,司徒宇再怎么神机妙算能算出这一层么?

  反倒是这姬传业,似乎怕踩坑,故意将这话给说出来。

  司徒宇无心,但太子爷有意,赶紧撇清。

  郑凡伸手,敲了太子几记“毛栗子”,

  道:

  “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样子,别整天心思这么重,该吃吃,该喝喝,心思重了,身子就会被掏空了的。”

  太子抱着有些吃痛的脑袋,点点头,道:“哦。”

  “传业啊,你知道这世上最聪明的,是哪种人么?”

  “请郑伯伯解惑。”

  “最聪明的,是懂得惜福的人;

  诚然,这世上是有那种可歌可泣的人物,逆流而上,舍身取义,这些年,你郑伯伯我见过不少;

  我们这儿的,有;

  乾楚的,也有;

  我还亲自杀过不少,杀完了,还得敬佩。

  但那是必须要死的时候,为了信念,为了坚持。

  然而,如果不到那个时候,还是得懂得惜福存神。

  郑伯伯我不是大夫,但我清楚,你再继续这个样子下去,长大了,也得是个病秧子。

  当太子,哪怕是以后当皇帝,最重要的是什么?

  身体好,你得活得长呐,得活得久。

  人没了,一切就都是个屁。”

  姬传业挠了挠自己的脸,显然,郑凡说的话,和他以前的信念,有了冲突。

  “爹说,郑伯伯说什么,我就得信什么,那郑伯伯说的,我就得信,传业,懂了。”

  “你爹和我还正值壮年,有我们俩在,至少能让你们这帮孩子,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过个童年,以后的事儿,留以后再说呗。”

  说完,

  郑凡拿起马鞭向东一抽,

  道:

  “走着,回家!”

  ……

  本来,按照郑凡的计划,接到孩子后,当马不停蹄地回奉新城。

  中途绕了一下石山,也不会太耽搁行程。

  但在途中,队伍又不得不停缓了下来。

  太子病了。

  郑凡不会认为是因为自己那天带着太子骑着貔貅迎风狂奔导致太子病下的,

  四娘的说法是,

  孩子水土不服。

  身体根子弱,就容易出这个毛病。

  不得已之下,队伍只能在一座侯府下属的军镇停驻了下来,四娘施了针,随行军医那里也有必备的一些草药,让孩子服下去后,等汗发了烧退了,才能继续启程。

  郑凡进了帐篷,看着孩子。

  孩子脸上湿漉漉的,睁开眼,目光里有些疲惫也有些愧疚;

  “郑伯伯,传业拖累大家了。”

  “别瞎想,闭着眼,数羊,睡一觉,等发汗。”

  “是,郑伯伯。”

  太子听话地重新闭上眼。

  郑凡亲手帮他换了个湿帕子后,起身,走出了帐篷。

  四娘坐在外头,正织着小件儿的衣服。

  不是给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也不是给公主肚子里的,而是给天天织的。阅宝书屋

  “你去休息吧,让军医在这里守着。”

  四娘摇摇头,道;“主上,还是奴家亲自守着吧,这孩子身份毕竟不同。”

  就算撇开太子的身份不谈,哥们儿家的孩子来你家做客,身子要是出了什么毛病,也没办法交代。

  莫说郑凡此时还没造反的打算呢,至少,还没起手的动作,就算是有,也没必要直接杀人家太子。

  “那你辛苦。”

  “主上,晚食准备好了,在您帐篷里。”

  “好,我先去吃饭,待会儿来陪你一起等。”

  四娘笑着点点头。

  倒不是因为自己有身孕了主上才这般殷勤,以前自己忙活工作时,主上就经常像“小奶狗”一样,趴在旁边一边陪着自己一边打着瞌睡。

  郑凡走入自己的军帐,里头正煮着一锅猪肉炖粉条。

  剑圣正坐在那儿就着馒头吃着;

  郑凡也坐下,跟着一起吃。

  二人闷头吃着,

  终于,

  郑凡有些奇怪道;“你怎么不问我啊?”

  “问什么?”

  “问司徒宇的事儿。”

  “又不是说书的,老是给你捧哏。”剑圣咬了口馒头,“我知道你会忍不住的。”

  “得,还真是,那你想不想听?”

  “你爱说就说吧。”剑圣没上套。

  “其实,关键不在于那有着闻人家和司徒家共同血脉的孩子,也不是孩子的死活。”

  “那关键是什么?”

  “送钱,以及,送钱的态度。”

  “怎么变成算账了,做买卖?”

  “做买卖可不是小学问,咱们奉新城的百姓日子能过得比其他地方好,靠的,还真就是商贸。

  以物换物,以物得银,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最高的,是做人情买卖。

  他不在意那个孩子的死活,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当初知道他鼓捣出人家女的肚子时,我和许文祖还真的挺惊讶。

  你说一半大孩子,稀里糊涂地弄出个孩儿,会懂得当爹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形么?

  他不懂的。

  不过到底是司徒雷的种,被抽了几巴掌之后,成长得还挺快,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得让人查查他府里是不是来了个什么新的师爷这类的人物。

  给我送银子,送他家的宝藏,我拿了,但不求我做个事儿,双方都觉得不舒服。

  我这不做事儿拿了人家的银子,不光不会感激他,还会觉得他碍事,横竖瞧他不顺眼;

  真要我做事儿的话,他又担心我看他不知天高地厚,孝敬爷爷我的,还敢提要求,这态度,忒不端正了点儿。”

  “所以,就提一个这种的请求?”

  “对,看似事儿挺大,不求活,但求死,但真的生死,他怎可能知道?我估摸着,那孩子应该是生出来了,也不知道被密谍司的人安置在哪儿养着呢,不过不可能让这位成亲王知道。

  所以,我什么都不做,跟他知会一声,孩子死了,他得跟我跪下道谢,孩子死了就是死了,再冒出来,就是假的,这一点,和当初的镇北王府世子一样。

  他啊,这是给我送银子示好,这借口请求就是个搭拉白添的,晓得不?”

  剑圣看着郑凡,

  问道;

  “就这么简单?”

  “再复杂能复杂到哪儿去,就跟那日传业那小屁孩纠结司徒宇给谁先磕头是在挑拨关系一样,事儿,没必要想太复杂;

  一是没这个必要,二,还是得看个身份。

  没这个必要,是因为我现在身份地位不同了,他年尧敢惹我,我就去楚国打他,抓了他再给他阉了;

  看身份,是因为他司徒宇,他成亲王府现在是个什么光景,再好的阴谋诡计,没能力去施展,有用么?

  江湖恩怨复杂,但庙堂上,一国军政上,其实反而简单,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小虾米没长大前,压根没人会浪费精力正眼儿瞧你。

  当初李梁亭和老田,甚至先皇我估摸着都瞧出我这个人有些不安分了。

  但他们还是对我笑笑呵呵的,不以为意,

  为啥?

  因为我那时还是个小虾米嘛。

  中间,靠自个儿的努力,靠燕国的形势,再靠老田的庇护,我挺过来了,现在也成一条大鱼了。

  但我做小虾米时,也是该跪就跪,该说好话就说好话,该怂时,比别人都怂。”

  郑侯爷吸了一口粉条,

  一边咀嚼着一边拿着筷子点道:

  “老虞啊,你猜我现在脑子里更感兴趣的是什么?”

  剑圣喝了口汤,

  道;

  “要用你这条大鱼的思维来想?”

  “对。”

  剑圣夹起一块肉,

  道:

  “你在想,闻人家的宝藏在哪儿呢?”

  ………

  太子来了,带着轰动,然后太子安静地住在行宫里,最后,太子被平西王爷接走了。

  对于颖都的高层而言,

  无论是平西王爷还是太子,都显然太高,高不可攀;

  但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有些人,就很适合亲近,就比如早早地和郑凡辞行准备回京复命的监军太监黄公公。

  颖都一众大员设宴款待黄公公,

  黄公公一辈子小心谨慎,但到底这次是真的策马于阵前了一番,心里“痒痒”难忍,故而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的悠闲。

  他来赴宴了,

  宴席上,他也高谈阔论军中事务,

  尽情地享受着一众大员的吹捧和阿谀。

  他舒服了,

  他飘了,

  一场席面,吃吃喝喝到了后半夜方才结束。

  黄公公推掉了某家为他准备的今晚暖床的女人,

  一个人进了房,

  先打开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着的是一颗人头。

  不是独孤牧的那一颗,独孤牧的人头以及活生生成了自家“同僚”的年大将军,将被一起押送入京。

  而眼下自己这盒子里头装着的,是他杀的那个楚军士卒。

  这是他黄公公武勇的象征,

  缺了啥,就想补啥,

  人头已经被腌制做了防腐处理,等带回京城自己宅子里后,还得做进一步地修缮,以后,它将和自己的那根大宝贝放在一起,成为自己最珍重的东西。

  欣赏了这颗人头许久,

  黄公公有些尿意了,酒喝得,太多了。

  他拿起床铺下的一个痰盂,解开裤腰带,习惯性地想蹲下来。

  犹豫了片刻,

  将痰盂拿起,放在自己两腿间。

  看了看桌子上的那颗人头,再看看窗外的明月,

  伴随着稀稀落落零零碎碎的水落之声,

  黄公公仿佛觉得自己的青春,又回来了;

  一种久违的情绪,开始无中生有,且逐渐填充进自己的胸腔;

  黄公公拖起长音吟,

  唱道:

  “遥想当年,咱家也是个带把儿的爷呐!”

  ………

  奉新城,

  平西侯府。

  原本躺在床上的天天默默地抱着枕头下了床,推开了屋门。

  黑猫和狐狸被惊醒,跟过来查看。

  却发现小主人径直走到了前院里。

  这是,一个人睡觉寂寞了,想去找干爷爷了?

  黑猫和狐狸跟着一起。

  抱着枕头的天天下了密室的台阶,来到了一处棺材前。

  忽然间,

  棺材响了。

  天天原本闭着的眼,睁开了,有些茫然地看着四周。

  黑猫和狐狸马上窜过来,拖拽着天天的小腿。

  天天揉了揉眼睛,看了看面前的棺材,随后,往前了几步,走到棺材边,肉嘟嘟的双手贴在了棺材壁上。

  “爷爷……”

  棺材里,传来轻微的摩擦声,像是呼应。

  天天将脑袋探出棺材边缘,看向这深处的位置。

  那里,有一个被堵住的门,门后通着更深处的方向,一个黑甲男子,被重重锁缚在下面。

  燕京皇宫的那尊被镇压着肉身的貔貅,可都没享受到这般“沉重”的待遇。

  这东西被抓回来后,正好赶上了和楚国的战事,自然就先“看押”在这儿了,魔王们暂时还没得空去料理他。

  天天开口道:

  “我听到,他,在喊我。”

  ——————

  晚上还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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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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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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