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一百八十九章 厚葬!
  “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我是说他。”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一声碎响传来。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

  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

  瞎子和四娘带着盛乐百姓一起迁移过来,路上吸纳了很多的流民,到最后滚雪球一般地壮大,如今雪海关内外迁移来的百姓,原本属于盛乐城的,反而是少部分了。

  老翁砸了酒坛,正好碎在从城门出来的官道上,妻女二人马上蹲在地上开始收拾。

  还好先前官军已经出城了,要是恰好赶在先前大队骑兵出城时砸酒坛,说不得就要被抓起来定一个意图不轨的罪名!

  为了维持稳定局面,伯爵府对于敢于寻衅滋事者向来是零容忍。

  年轻的,送入和野人奴隶一起的老夫营,年长的,没啥用处却还要作妖的,直接射杀省得浪费粮食。

  刑罚很冷酷,但也因此得以保证这么大一块“工地”的和平稳定。

  “哈哈哈!”

  老翁又打开了牛车上的一坛酒,双手抱着,却没抱得动,只能将自己的嘴凑过去,饮了一大口,而后双腿一蹬,大喊道:

  “哈哈哈,想当年,晋侯开边,驱野建国,是何等气象,再看如今,堂堂大晋雄关之上,竟然插着的是燕人的黑龙旗!

  这里,可是晋土,是我三晋子民繁衍生息之地,却为燕人马蹄所践踏!

  列祖列宗在上,

  先民英灵在上,

  你,你,你,还有我,等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

  老翁似乎是喝醉了,发起了酒疯,开始喊着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语。

  坐在郑凡身侧的剑圣闻言,叹了口气。

  郑凡则不以为意,到了他这个层次,还不至于为一个酒疯胡言的老头置什么气。

  再说了,自己身边还坐着剑圣大人,怎么着也得给人家留点面子。

  “先前还瞧见那边在做帐篷,一问才知,居然连荒漠上的蛮人也要迁移过来,哈哈哈哈哈!”

  老翁继续大笑,

  然后低下头,又饮了一口酒,

  大喊道:

  “我三晋之地到底怎么了,燕人来了,撒野!野人来了,撒野!现在就连那蛮人,也要过来站在咱们晋民的头顶上拉屎撒尿了不成!”

  这时,其妾起身,搀扶着老翁,似乎是在告诉他不要再说了。

  这些话,说得当真是让人心里害怕。

  谁知道这老翁却一把将自己的妾侍给推开,

  继续喊道:

  “有什么不敢说的,有什么不能说的!

  我要说,

  我偏要说!

  想我大晋,曾武有司徒家镇守雪海镇南二关,北拒野人南御楚奴!

  想我大晋,曾文有闻人家兴学社倡文风,使我晋地读书人不用再去艳羡乾国上京芳华!

  想我大晋,商有赫连家马队纵横天下,南北通贯,晋地商号连纵东西,他国商人不学一口晋地方言做生意都不便利。

  想我大晋,曾有剑圣一剑飞出…………”

  说到剑圣时,

  老翁停下了。

  郑凡则特意留意了一下自己身边剑圣的神情,发现剑圣脸上并没有那种“你快点说我很想听”的表情,只是自嘲式地笑笑。

  “赫连闻人家被灭了族,商号尽毁,文脉全断;晋皇迁移入燕京,宗庙社稷祖宗祭祀之所被燕人劫掠一空!

  司徒家成了成亲王,沦为燕人膝下鹰犬;

  就是那位剑圣大人………”

  老翁说到这里,再一次止住了话头,眼里噙着泪花。

  显然,对于剑圣的评价,他是很纠结的。

  最后,

  老翁发出一声长叹:

  “剑圣终究是江湖中人,虽沦为燕人马前卒,但终究曾奉新城下夺门,杀司徒毅司徒炯俩野人走狗!

  雪海关前,一剑斩千骑,让那些挨千刀的野人全都葬没于此!

  他只是一个江湖人,他做到这一步,老夫只有敬他!”

  剑圣闻言,闭上了眼。

  郑凡则身子微微后仰。

  这时,城门口走过来一群甲士,领头一人是一名校尉,叫徐有成。

  这个人郑凡还记得,应该是晋地降卒出身。

  “你这厮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喝了点儿马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是不是!”

  徐有成大骂道。

  老翁的妻女马上上前走到徐有成面前为老翁赔罪。

  谁晓得老翁却指着徐有成笑骂道:

  “一口晋言片子,却穿着燕人的甲胄,打着燕人的旗号,你,数典忘宗!”

  “你!”

  徐有成一怒之下,直接抽出自己的刀。

  身为二鬼子,最痛恨别人叫自己二鬼子。

  “求求将军,绕了我家老爷吧,我家老爷醉了,他醉了,我这就把他拉走,把他拉走。”

  妾侍跪在地上磕头。

  女儿也抱着徐有成的腿,生怕徐有成上前杀人。

  这些日子,那些因企图捣乱煽动而被斩杀的人,他们可是见得多了。

  “求个屁,为何求他!”

  老翁继续喊道:

  “来啊,小贼,你来杀了我啊,老夫姓虞,老夫是当代虞氏大宗正,你来杀我啊,杀啊!”

  大宗正?

  这就相当于虞氏族长,是剑圣的宗爷。

  郑凡马上看向剑圣,问道:

  “你不认识?”

  因为剑圣也姓虞。

  剑圣摇摇头,道:“不认识,虞氏子弟太多,我自幼家境败落,早就入不得宗正府了,自是不认识他的。

  不过,想来他应该说的是真的,因为之前晋皇内迁入燕京时,我曾听闻有一群虞氏宗门没有选择陪着晋皇入燕京。”

  剑圣说不认识这个老头,郑凡是相信的,因为姓虞的实在是太多了,而剑圣和他弟弟当年家境又很差,名义上是国姓,却和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区别,况且当时晋皇的待遇也很差,就一个京畿之地罢了。

  且剑圣本人对晋皇本就带着敌意,并不以自己姓虞而自豪,反以为耻,成名后也是不屑去和虞氏的那些人玩儿的。

  所以,这个老翁,应该就是拒绝陪着晋皇一起去燕京的少数虞氏贵族之一了吧,放弃了去燕京锦衣玉食富家翁的生活,沦落至此,倒真是硬气,颇有一些宁死不食周粟的意思。

  “宗正怎么了,晋国都亡了,虞氏都去燕京了,你在这里扯什么虎皮!”

  徐有成怒吼道。

  不过,他吼归吼,却没有真的拿刀过去砍,因为他清楚眼前这个人的身份可能不是那么重要,但如果自己随意处置了,可能会给上头造成麻烦,或者不算麻烦,但就是让上头觉得不高兴,微微皱个眉,对他徐有成而言都是没必要的。

  妻女还在恳求,不停地跪下磕头;

  但老翁却依旧我行我素,

  继续喊道:

  “我三晋儿郎,为虎作伥,想当年,三晋骑士的威风,到哪里去了!

  要知道你们祖上,可都是跟着晋侯驱逐野人的英雄!”

  “如果不是燕人,如果不是靖南侯,如果不是我们平野伯,这里现在还是野人肆虐的牧场呢,你这老不死的哪里还能在这里骂街!”

  徐有成反驳道。

  不管怎么样,燕人帮晋人驱逐了野人。

  不得不说,在见识到野人强大的破坏力以及对地方的恐怖荼毒后,这些晋地出身的兵卒对于燕人的观感确实好了很多。

  且这种好感,不仅仅局限在当兵的身上,三晋百姓也是因此长舒一口气。

  说白了,燕人和晋人,不像是和野人蛮人那般,有相貌上的区别,除了方言有些区别,不说话的话大家撺掇成一圈,谁能分得清楚到底是哪国人?

  也因此,谁能在外寇面前保护自己,往往就能收获好感。

  徐有成继续吼道:

  “这雪海关,是我等守下来的,现在是听说有一群蛮人要来,但那一日死守雪海关的,以我晋人士卒居多!

  你说我们数典忘宗,但我徐有成以及我麾下的这些晋地儿郎,绝不会向野人屈膝,我们的刀上,谁没沾染上野人的血?”

  “呵呵,野人是狼,燕人是虎,谁又能比谁好得了多少?”老翁冷哼道。

  “你这不识抬举的老东西!”

  徐有成直接踹开了抱着自己双腿的老翁妻女,

  对自己左右喊道:

  “将他们统统给我抓起来,交由伯爵府处置!”

  “是!”

  “是!”

  这时,

  坐在郑凡身边的剑圣开口道:

  “饶他一命吧。”

  剑圣开口说情了。

  郑凡站起身。

  剑圣清楚,开口向郑凡求情一个说醉话的老翁,这不算什么,因为郑凡不会在意这种小事。

  可能对于下面办事的人而言,是如临大敌的大不敬,但对于这位平野伯来讲,就是个乐子。

  但他还是开口了,郑凡也马上给面子了。

  剑圣清楚,自己每开口提一个要求,都会变成欠郑凡的人情,是要还的。

  这位平野伯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都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必要。

  郑凡走了过去,开口道:

  “停手。”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位穿着番衣的男子身上。

  郑凡将卫衣帽子摘下,露出了自己的脸。

  徐有成先是一愣,随即跪下:

  “末将参见平野伯爷!”

  徐有成身边的甲士也马上跪下:

  “参见平野伯爷!”

  平野伯?

  周围百姓们不管是看热闹的还是做事的,全都一个个地朝着郑凡跪伏了下来。

  在雪海关地界儿,毫不夸张的说,平野伯,就是这里的天。

  老翁的妻女也马上向郑凡跪伏下来,瑟瑟发抖。

  坐在牛车上的老翁斜着眼,瞥了郑凡两眼,然后低下头,继续喝酒。

  郑凡走到牛车旁,开口道:

  “我给老先生备点儿下酒菜?空腹喝酒伤身。”

  “嘁,用得着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放肆!”

  徐有成大喊道。

  郑凡抬起手,示意稍安勿躁。

  老翁笑了笑,

  道:

  “怎么着,要恕我无罪?”

  这说话的语气,当真是欠扁得很。

  郑凡倒也实诚地点点头,道:

  “一个老叟的醉话,本伯还是能容得下的。”

  老翁拍了拍酒坛,道:

  “得,不错,有那么一点样子,但我还是要骂你,燕狗,燕狗,燕狗!”

  郑凡叹了口气,被骂了,他其实也不生气。

  只是指了指跪伏在地上的妻女道:

  “您老了,但得多为为家人考虑。”

  “呵。”

  老翁眯了眯眼,看着郑凡,

  道:

  “别以为晋人都是贪生怕死之徒。”

  郑凡忽然不想聊天了,他转过身,对徐有成道:

  “给这家人安排进城里住下。”

  “是,伯爷。”

  老翁听见这个安排,直接将才喝了一半的酒坛砸在了地上,指着郑凡笑骂道:

  “你这燕狗,倒是有一番格局,不错不错,不愧是能埋得下十万野人的平野伯。”

  郑凡扭过头,看着老翁,指了指自己的脸,道:

  “您这是在夸我?”

  “老夫一直认为,真正的晋人,自当公私分明,至少,得有一码事归一码的豪气!

  你燕人夺我疆土,迁我宗庙,灭我社稷,这是大仇!

  你燕人驱逐野人,靖南侯和你平野伯,覆灭野人十余万,就是在这儿,老夫也瞧见了有数万野人奴隶正在当劳工,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你为我被野人戕害之晋民复仇,这是恩!

  仇,我记着,可恨老夫年迈,已提不动刀,这辈子,是报不了了,靠着下一代…………”

  老翁的目光扫过徐有成等人的脸上,冷哼道:

  “呵,下一代估计也不成了。

  但恩,老夫得还!”

  说着,

  老夫指了指跪伏在地上的自己的妻女,

  道;

  “这两个女人,不是我的妾侍,也不是我的闺女,老夫流落于野,被她们寻到,主动带着老夫入了先前的流民队伍来到雪海关。

  她们俩,有问题。”

  这话一说出来,

  跪伏在地上的两个女人猛地抬头,

  年长的那个更是直接伸手入腰间,抽出一把软剑。

  艹!

  在女人伸手入腰之际,

  郑伯爷马上就想到了一个可能,

  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强大的特务机关其成员就很喜欢配这种可以系在腰间的软剑。

  六品武者郑伯爷当即毫不犹豫地释放出体内气血,

  后退!

  是的,

  六品武者,真不是弱者了,哪怕丢江湖上,也算是小高手级别了。

  但郑伯爷的第一反应还是后撤,

  这里是他的地盘,

  这里到处是忠诚于他的士兵,

  他在这里逞什么能?

  孙策的死法,难道不憋屈么?

  再说了,魔丸在看孩子,不在自己身边。

  倒不是魔丸懈怠玩忽职守,而是郑伯爷只是出来换换口味吃个早餐,没想到会碰到送娃上学的剑圣,也没想到要出城。

  所以,

  种种原因促成之下,

  明明提前洞悉对方意图的郑伯爷,

  及时地闪身后退,

  退到了徐有成身后。阅宝书屋

  女人的软剑抽出,正准备去挟持平野伯时,一眨眼,却发现平野伯跑后面去了!

  速度之快,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而在这时,徐有成也是发出一声怒吼,他马上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当即一刀上前,砍向女人,女人软剑格挡,却直接被刀口弹开。

  这足以说明女人的实力,当真弱得可以,也就比那些大家闺秀好一些,但和武者,真的比不上。

  徐有成一刀劈开女人的软剑,并未趁势取其性命,而是左手压住女人的肩膀,右脚一个横扫,将女人掀翻在地上,刀口再直接架上去将女人控制住。

  那个少女也被徐有成身后的士卒一拥而上用刀架住!

  局面,顷刻间就被控制住了。

  简单得,让郑伯爷都觉得略微有些尴尬。

  所以,为了掩饰这种尴尬,郑伯爷走过去,将掉落在地上的软剑捡起来,气血灌输其中,软剑当即笔直。

  郑伯爷用手,抓住软剑,六品武者的力量释放而出。

  “咔嚓!”

  直接将软剑折断。

  然后不屑地将断剑丢在了脚下,

  再刻意轻描淡写地拍拍手。

  做完这些后,郑伯爷觉得更尴尬了。

  因为折断软剑本就给人一种很简单的错觉,与其这样,倒不如找一把刀折断效果可能还更好些。

  啧,

  郑伯爷有些无奈。

  好在,

  在场的人,倒是无人去在意郑伯爷的尴尬,大家都被忽然冒出来的刺客所震惊到。

  坐在牛车上的老翁见状,

  又哈哈大笑起来,

  道:

  “老夫熟睡时听她们说,想借助老夫的身份在这里见到平野伯,也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平野伯喜好人妻。”

  郑凡摇摇头,苦笑道;

  “无稽之谈。”

  不过,这到的确是银甲卫喜欢用的招数。

  银甲卫似乎很喜欢给自己的目标送老婆,郑伯爷前阵子还和瞎子探讨过呢,自己现在是不够格还是距离太远了,怎么没有享受到银甲卫的送老婆政策?

  瞎子的回答则更让郑伯爷惊愕,瞎子说,他特意去调查过客氏的身份,证明确实是清白的破家寡妇,主上可以放心留在身边用。

  也不能怪瞎子草木皆兵,毕竟有杜鹃的例子在前,这方面,还是要多加小心一点。

  毕竟功成名就的男人纵有千般优点,同时也会有一个普遍的缺点,那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

  不过,担心的事情的确是发生了,银甲卫确实盯上了自己,也给自己送来了福利。

  此时,郑伯爷还特意多看了几眼那个年长女人的长相,的确,长得不错啊。

  老翁此时又道:

  “你平野伯为诸夏守雪海关有功,为我晋民复仇有功,虽然你是燕人,但老夫承你这个恩情,所以,老夫本想着带着这对所谓的妻女,一起做你甲士刀下亡魂,全当成全了自己这份忠义名声,也省得黄泉路上寂寞。

  但你平野伯既然在此,又要赦免老夫,老夫就只能说出实情了。”

  郑凡点点头,对老翁拱手道:

  “还请虞老入城歇息,本伯会设宴款待。”

  老翁抬起手,

  直接道:

  “若是贪图你的酒肉富贵,老夫直接说出口就是,何必先前指桑骂槐浪费这般多的口舌?

  老夫姓虞,乃虞氏宗正,老夫誓死不做你燕人的官儿,也不享你燕人的福!

  如今,这二人既然已经被你们抓了,老夫只求你平野伯一件事。”

  “请讲。”

  “老夫年老体衰,还有点怕疼,这辈子,虽说虞氏落寞,但老夫也没受多少苦,终究是个浑浊一世的废物。

  如今,老夫也不想贪你燕人便宜,更不想受你燕人照顾,唯有一死,了此残生,省的日后人说我卖妻女求荣的闲话。

  所以,

  老夫请平野伯送老夫一刀上路!”

  郑凡迟疑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

  “能送老先生上路,是晚辈的福气。”

  不称本伯,而称晚辈了。

  老翁抓紧时间,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畅快道:

  “说是喝醉了,死时就不疼了,所以上刑场前,刽子手都会给死囚一碗酒,老夫今儿个喝了这么多,就想着真的赴死时别疼得哇哇大叫出来,那就是真的丢人丢大发喽,哈哈。

  好在你平野伯也是个大人物,那刀,应该使得贼利索才是,由你平野伯送老夫上路,老夫也算是走得体面了!”

  郑凡伸手,从旁边甲士手里接过刀,走到老翁身前。

  老翁坐直了身子,

  大吼道:

  “但请平野伯守好雪海关,使我三晋子民不受野人荼毒!老夫在此祝平野伯官运亨通,富贵万年啦!”

  郑凡落刀,

  “噗!”

  老翁的脑袋离开了身子,在空中旋转后落下,被郑凡伸手接住。

  郑凡将老翁的首级送到徐有成面前,

  徐有成伸手捧住。

  “按晋礼………”

  郑凡顿了顿,

  继续道:

  “厚葬。”

  而另一边,之前为了让自己不显得突兀,随大流一起跪下来的剑圣,低着头,喃喃道:

  “不肖子孙虞化平,恭送宗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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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读者私聊龙比较多,在这里回应大家一下。

  看见很多读者说我去哪里就跟着去哪里,真的很感动,也很感激,能有你们的陪伴和支持,是我的荣幸和骄傲。

  《魔临》,我是打算写长篇的,将是我所有作品里篇幅最长的一部,现在172万字了,但感觉才开了个头。

  其实,比起争霸和必要的剧情铺垫,我更喜欢写一些小人物和小配角,让大家觉得这个虚构出来的世界更现实,也更有趣和更有味道。

  龙的大神约是19年签的,五年,也就是说还有三年半的合同,龙会努力且稳定的,在这里将《魔临》好好写完,请大家放心,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跟我跑的小可爱可以把行李先放下来了。

  最后,

  身为一个宅男作者,你们口中的肥龙,

  也希望每个网文作者,在面对自己作品时,都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应得的平等、尊重和体面,

  也愿这个世界,越来越美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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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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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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