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的队伍并不算臃肿;
首先,
是原本的钦差队伍必然是要一路回去的,而这一路人马先前赶赴雪海关宣旨时,已经展现过自己赶路的能力。
随后,便是郑伯爷这边。
三辆马车,
一辆马车里坐着公主和郑伯爷,还有两辆马车装的是货物。
虽有阅兵的数日耽搁,但总体而言,返京的时间,依旧是极为宽裕的,该停的地方可以停,该歇的地方可以歇;
只要郑伯爷不学那乾隆皇帝微服出巡去调戏夏雨荷,
就必然不会有失期的问题。
随行的,还有瞎子、樊力、剑婢、苟莫离、剑圣、陈大侠,另着高毅亲率的三百亲卫骑兵。
今日下午,
队伍早早地就在明池池畔宿营下来。
这里距离望江,也就再有两日多的行程了,等过了望江,到颖都再从颖都接连燕国边境,已经有了修缮一新的官道,队伍的行进速度也就能再提一大截,同时完备的驿站系统,也能让大家省去很多的补给休整时间。
最难走的这段,其实也就是雪海关到望江这一路,因为原本的整个成国东大半,是野人之乱中受荼毒最为严重的区域。
前期劫掠不谈,那是一锤子卖卖,干脆利索;
但后期大燕东征军来到望江西侧,双方开始僵持时,那就不再是简单劫掠了,而是挖地三尺地进行搜刮补给,简直就是在掘根!
之后,靖南侯击溃野人主力,玉盘城内青鸾军投降被屠戮,战事虽然已定,但一来整个晋地从西到东都在两三年内被战火洗礼过,休养生息本就需要时间;
二来,镇南关那边和楚国的大战随时都可能爆发,依照靖南侯的意思,若是两国正式开战,若是不能一举击溃楚人野战主力将战火烧到楚地上去,那就得退而求其次,燕军主动后撤让楚军入晋拉开战场格局和宽度从而给骑兵以更大的活动范围和主动权。
所以,对这块本就被预先划定为“战场”的区域,无论是大燕还是颖都,都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进行开发和移民。
明池是很美的一块地方,尤其是在现在,湖波荡漾,绿草如茵,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觉。
少赶两个时辰的路,在这里歇息歇息,也算是长途之中难得的安逸了。
一张长毯,上面摆放着一些吃食酒水,公主坐在那里,时不时地往郑伯爷嘴里塞一些吃的。
郑伯爷则头枕双手,躺在草地上,欣赏着这片晚霞。
不远处,白衣剑圣坐在湖畔,在其身旁,坐着野人王。
野人王被关了这么久,同时还曾承受过沙拓阙石僵尸煞气的侵蚀,以及最早当初为了逃避追捕而自毁了面容,使得其现在和原本,完全就是判若两人。
不需要易容也不要铁面,根本就不用担心自己会被认出来。
再者,
大燕之中,真正见过野人王的,也寥寥无几。
剑圣和野人王之间,按理说应该是不共戴天的关系。
但在雪海关时,剑圣也会时不时地让瞎子帮忙将野人王从囚牢里提出来,说说话,聊聊天。
剑圣会说一些刘大虎在学舍里的事,也会说一些自己女人勤俭持家的事。
然后,被塞了一肚子狗粮的野人王每次还得故意发作几次以增加剑圣的爽感;
毕竟,他渴望出来放风,看看天,看看云,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而此时,野人王正在剥栗子,糖炒栗子,很入味,很好吃。
野人王不光自己吃,还会特意剥几个放在剑圣面前。
剑圣也不客气,
欣赏着景色吹着湖风,时不时地拿起一个剥好的栗子放入嘴里缓缓咀嚼着。
“第一天出城时,看见你也在队伍里,说实话,我还真被吓了一跳。”
“怕我一剑杀了你?”
“是啊。”
“要杀你,在雪海关时就早杀了。”
在雪海关时,剑圣甚至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他向郑伯爷表示一下,郑伯爷定然会将野人王的脑袋取过来放在剑圣面前。
都说范正文会做生意,但在人情往来的这种生意上,郑伯爷还从未亏过本。
“不一样的。”野人王摇摇头,继续闷头剥着栗子,“在雪海关和在外面,是不同的。”
“是不一样。”剑圣点点头。
“我说得对吧。”
“嗯,在城内,你是囚,在城外,你是囚徒工,一年多前被俘的两万多野人,现在活下来,还剩下多少?”
雪海关的基建和复苏,甚至包括上个冬天之所以能在吸纳了这么多人口之后还能保持稳定,那数万野人俘虏,可谓是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他们做最累的工,他们吃最差的饭,他们住最冷的窝,一批又一批地野人奴工就这般死在了工地上。
现在,只剩下数千人还能继续做苦役,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废后失去劳动力而被处理了。
在这一点上,平野伯府可谓是极其冷酷。
当然,这也是他们罪有应得,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当初他们打入山海关烧杀抢掠那么痛快,痛快后,就得赎罪了。
郑伯爷一直没有从那批野人奴工中收编部队,因为没这个必要。
首先,雪海关一直走精兵路线,这是传统,得继续保持。
其次,雪海关虽然吸纳了很多蛮族人,但底层的百姓,依旧是晋人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些百姓大多是受到过野人荼毒的,对这批野人奴工的惩戒,可以收揽他们的人心。
竖立一个野人这个共同仇恨的靶子,有这个外部矛盾在,那么燕晋两地百姓以及平野伯身为燕人的这一层身份所可能带来的矛盾就能被尽可能地模糊掉了。
野人王想了想,道:
“还真是这个意思,但我还想过好日子,你知道么,我现在不怕平野伯,因为平野伯和我是一样的人,能为了利益,可以出卖一切;
但你不同,我不确定,你是否愿意看见我过上好日子。”
剑圣没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他不反感郑凡将野人王拉出来一起入京,因为他可以看出来,郑凡对这次入京受赏之事,显得有些忧心忡忡。
野人王也没再追问下去,而是拍了拍手,
道:
“这里是明池是吧,曾是司徒家驱逐我圣族大捷后立碑之地。”
晋地很多地名古迹,其实都和当年晋人驱逐野人有关。
昔日,司徒家某位家主率军于此击溃野人一部,将战线推过望江,进一步压缩了野人在晋地的战略转圜空间,同时也为最终彻底驱逐野人出晋地奠定了基调。
那位司徒家家主曾命雕工在此立碑,纪念这场大战。
岁月流逝,太多事物都雨打风吹去,明池的美景已经淹没掉了这里曾是古战场的事实,成为了晋人游玩之处,花草圣地。
早年间,湖面上曾遍布花坊,不仅仅是以皮肉生意为生的红帐子,还有很多自发和主动特意来这里天为被地为床的良家子和良家女。
搁在另一个世界,就是一个以主打“艳、、遇”为主题的旅游景区。
但眼下,
花坊不见,
附近甚至连人烟都不见多少。
昔日的鲜花浪漫,只剩鲜花不得浪漫了。
“碑文呢?”剑圣开口问道。
“当初我叫人挖出来,砸了。”野人王说道。
剑圣点点头。
野人王也叹了口气,眼里,露出了一抹追思。
良久,
剑圣开口道:“糟蹋东西。”
“呵呵。”野人王笑了笑。
其实,他很想说,八百年前,三晋之地曾遍布野人圣族的神庙、碑刻、壁画,但现在呢,还能看见么?
但他懒得争辩,因为他清楚,诸夏人一直有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情节,自己的东西,是东西,自己的乐章,是天籁,自己的宗祠,是神圣,而其他族群,无论野人还是蛮族亦或者是山越,都不值一提,甚至多看一眼都会觉得脏眼睛。
这时,
张远山走到郑伯爷身边,缓缓地跪坐下来,道:
“伯爷,这里真的是好山好水好风光。”
郑伯爷没做声。
张远山却没有已经当了苍蝇的自觉,反而继续道:“伯爷,你说,要是想彻底平定晋地这一块,还需要多少兵力?”
郑伯爷睁开眼,看了一眼张远山,笑了笑。
张远山也笑了笑。
然后,
郑伯爷又闭上了眼。
“………”张远山。
“伯爷是觉得,和下臣讲这些,很无趣?”
郑伯爷点点头。
张远上抿了抿嘴唇,道:“但下臣还是有一问,望伯爷可以为下臣解惑,这,也是六殿下所思虑之事。
那就是,郑伯爷觉得,下一步我大燕,是先取楚还是先取乾?”
其实,
郑凡对张远山的态度变得这般生冷,也是因为在队伍出发后,自己终于收到了小六子来的信。
小六子的信使先是和郑伯爷这边错开去了雪海关,然后再由雪海关派出三名骑士快马加鞭追上了队伍将信交给了郑伯爷。
信中,小六子先是得意了一把自己生了儿子。
然后说了说最近他的一些事,包括最近的心情琐碎,嗯,还写了两首诗。
其实,郑伯爷和小六子更像是一对笔友。
闲话在上头,下面才是正儿八经的话。
在信的尾端,小六子着重提了三件事。
一件是永平三年上半年对雪海关的钱粮输入筹划。
一件是其父皇宣郑伯爷进京他的一些看法,看法很含蓄。
而这含蓄,则意味着一种“暗示”,因为这本该是很风光的一件事,你为何要含蓄?
第三件,则是说冯观是宫内近期得宠的年轻太监,功利心很重。然后对张远山的形容是:
孤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人?
聪明人说话,会很简单;
聪明人写信,也很简单。
一句“孤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人”,其实就已经包容了很多内容了。
小六子都看不透他,郑伯爷就懒得去看他了。
只不过,
面对张远山的这个问题,
郑伯爷直接开口回答道:
“先取楚。”
二人聊这个话题时,一点都不顾忌在身侧坐着的大楚公主。
“为何?”张远山作洗耳恭听状。
郑伯爷瞥了张远山一眼,
理所当然道:
“因为打乾国没我什么事儿啊。”
“……”张远山。
瞎子在这时走了过来,
对张远山道:
“张兄,此美景湖色,可有诗意?”
很显然,是瞎子过来帮郑伯爷接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
张远山很想脱口来一句,
这里的景色和你这位盲者有什么关系?
但还是忍住了,只能陪着瞎子吟诗作赋。
待得这里重新安静下来后,
公主小声道:
“我不喜欢那个人。”
“我也不喜欢。”
“嗯。”公主点点头,似乎对自己和丈夫有共同讨厌的人,感到很开心。
随即,
公主试探性地问道:
“相公,可不可以在路上,给他………”
郑伯爷看着公主,笑着道:“怎么胆子这么大,他好歹是钦差。”
公主看着家里皇袍都几套款式的郑伯爷,
咬了咬嘴唇。
郑伯爷见状,觉得挺可爱的,伸手摸了摸公主下颚,
道:
“对不喜欢的人,没必要都解决掉的,你也不可能都解决掉,当作不存在当作一只苍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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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池的休息,算是队伍的一次小安逸,之后两日,队伍都是快速行进,没做什么耽搁。
在郑凡的指示下,队伍稍微向北,避开了玉盘城,从上游过的望江。
到底是自己的女人了,平时需要她出来帮自己撑场子那是“生活所迫”,但也没必要刻意地让她去触景伤情。
“玉盘城”这个地方,应该是现在绝大部分楚人的伤心地。
过了望江后,队伍没做休息,在深夜,入了颖都。
颖都是一座大城,且是整个原成国范围内,最大的中心城市。
因靖南侯率军进驻了奉新城,所以它不算是军事中心,但其他中心,它是一个都没落下。
但无论是冯观的钦差身份,还是郑伯爷的身份,深夜喊开个城门,问题都不大。
就这样,
队伍进入了颖都城,下榻了城内的驿站。
由于队伍行进很快,所以未曾提前派出信使入城通知,外加是深夜入城,所以哪怕惊动了颖都内的很多权贵,却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去选择星夜拜访。
所以,
驿站内,
显得很安静。
而在驿站的院子内,
刚刚布置好内外警戒的高毅看见了向自己走来的瞎子。
“北先生,有何事?”
瞎子束手去身前,
道:
“传伯爷令!”
高毅和其身边两个副将当即跪下,
“末将在!”
“末将在!”
瞎子舒了口气,
缓缓道:
“磨刀。”
————
下一章是个大章,所以在这里先停一下,大家还是明天起来看吧。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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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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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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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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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磨刀免费阅读.https://www.yuezibaomus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