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三百一十三章 真的狗
  作为一头上古僵尸,梁程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是这个世上适应能力最强的存在。

  这句话,在郑伯爷身上得到了极好的诠释;

  还记得当初在虎头城,郑伯爷被选入民夫营,薛三帮他背着甲胄,梁程帮他拿着刀;

  那一晚,

  梁程和薛三将一个蛮族骑士按在了郑伯爷面前,

  郑伯爷一刀下去,

  将其给砍死!

  两世为人,那是郑伯爷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且清晰地感知到鲜血扑面而来的滋味,且引起了来自生理上的严重不适应。

  几年过去了,

  如今的郑伯爷,

  却能够在攻城时,很平静地下令退回来,再打一次。

  宛若将面前的安乎城以及城内的野人们,当作了红帐子里经验丰富的姐们儿,轻轻一拍:

  来,换个姿势咱继续。

  在郑伯爷看来,是在这个世界的经历以及风风雨雨,改变了他,促使他变成这样;

  但在魔王们看来,是这个世界的“自由”,让主上恢复了他内心的本性。

  总之,

  在平野伯爷的命令下,已经完全攻上西城墙的燕军,开始撤兵了。

  云梯,也自己运了下来,箭塔,又推了回去。

  发挥效果太好的攻城锤,在撞开城门后,就又默默地往后挪。

  各路兵马,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后退。

  李富胜的眼睛眯了眯,赞叹道:

  “郑老弟的练兵之法,哥哥我,佩服了,侯爷当初带我们打仗的时候就教过我们说,进攻时猛如虎,这并不难做到,但撤退时井然有序,方为真正的精锐。”

  虽说这是在攻城成功后进行的撤退,但各方面都能做得这般严谨,可以说,这支军队,已经不逊靖南和镇北了。

  就算是有差距,也可能仅仅是兵员个体素质上的一些差异,这也是源自于郑凡麾下接收兵源时的一些限制所导致的。

  但,这仅仅是瑕不掩瑜,最重要的是,李富胜自己心里也清楚,这几年几番大战下来,很多当年自己麾下的老卒,要么战死,要么伤退离开了行伍,新兵补充进来后,虽然看似在战斗力上没有明显的下滑,但真正深层次的变化,他这个当总兵的,是能够察觉到的。

  百战之后,老兵凋零。

  凋零之外,还有腐化。

  镇北军以前是在北封郡吃沙子的,调入京城后,李富胜就明显感觉到自己麾下兵马的转变了,等再进入晋地,驻守一方后,这种转变,更为明显。

  日子好过了,也见过真正的花花世界了,眼里瞧着的,不再是北封郡红帐子里膀大腰圆的老姐们儿了,开始瞅上青楼的娇滴滴女子;

  所以,李富胜是坚决支持伐楚的,和燕皇所看到的大方向不同,李富胜是担心自己手下这支在北封郡打磨出来的兵马,再过一些年,身上的锐气都要被磨散掉了。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能歇,不能停,继续打仗,不停地打仗,不停地给麾下兵马灌输杀气,让他们经历血与火的洗礼。

  到最后,平灭了乾楚二国,再堕落,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李富胜的想法,就是这么的朴实。

  接下来,选择进攻的,是南城墙。

  且攻城的队伍,换做了李富胜麾下一路兵马。

  同时,

  为了避免再出现先前那种野人不出力消极懈怠导致演练效果大打折扣的事情发生,郑伯爷找了两个俘虏,让他们进城带话。

  话很简单:

  燕军,可以接受你们的投降,但所有贵族和头人,必须被处死!

  所以,接下来的第二轮攻城,哪怕李富胜亲自指挥着,但整体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比第一次,要差太多。

  如果说先前郑伯爷麾下的雪海关士卒攻城时行如流水,那么李富胜麾下的这支兵马攻城时,就真的是磕磕绊绊。

  且就算是郑伯爷派人给他们传达了“加料”的消息,但他们依旧不以为意。

  镇北军,确实是一支骄兵。

  就算是第一次望江之败,败的也是左路军,李豹所率领的镇北军一部为大皇子殿后,打得,其实真的可以,无可指摘。

  所以,他们真的过于骄傲了。

  在看着先前西城墙被攻打得这般容易后,他们这次的进攻,真的是过分轻敌。

  轻敌就算了,居然连先前基本的攻城操作都没做好。

  投石机砸了两轮,听到城墙上野人的惨叫声后,一名校尉立功心切,许是看见平野伯也在这里,所以也想以校尉的身份亮亮眼,所以未等盾牌手和后方箭塔以及攻城弩的压制上来,就直接带着手下人扛着云梯上去了。

  但这次,野人所激发出来的作战意志是真的强,箭矢一下子加大,且城墙上的野人开始不断地从下方补充过来。

  云梯攻势一下子受阻,那名校尉倒是个好汉,自己披坚执锐抢先上去,企图在城墙上杀出一个爆点。

  他确实也做到了,在其率领下,十几个燕军士卒跟着他一起撑开了一个局面。

  但因为他们过于激进,导致节奏上和后续部队没能统一,他们在城墙上占位成功却没能等到及时的后续袍泽相助将这一面给撕开,使得他们一直在城墙上处于寡不敌众的状态。

  最后,那名校尉身中数刀数箭,战死在了城墙上。

  迫不得已之下,李富胜只能下令投石机再抛射一轮后,收兵。

  不是不可以继续打下去,因为燕军强,野人弱,野人就算是一时打出了气势,燕军继续压下去,野人迟早得崩盘,重复先前西城墙的一幕。

  但李富胜是越指挥越脑瓜子疼,同时,他也清楚蛮打下去,固然可以给自己挣来面子,但却可能造成更大的损伤,因为自己的面子而造成部下不必要的损伤,不值得。

  但这一收兵不要紧,那名校尉麾下剩下的近百名士卒,居然没有根据后方传递来的收兵号角声后撤,而是继续在攀爬云梯继续杀上去。

  原因在于,镇北军有极为森严的军律。

  若战败,主将战死而部曲存活者,杀无赦!

  这是镇北军一直以来所奉行的铁律,而很显然,当那名激进的校尉战死后,其麾下的士卒们已经疯魔了,因为他们本能地认为,撤回去,也是死,与其被自己人杀死,还不如向野人冲去。

  由点带面,这帮人的行动牵扯着本来要撤退的其他各路燕军一时犹豫起来,将袍泽丢了继续撤,这事儿不地道,不撤嘛,军令又已经发出了。

  所以,和先前郑伯爷下令撤就井然有序地撤截然不同的一幕出现了,李富胜麾下这支燕军撤退时,完全前后脱节了。

  弓箭手还想着接应一下袍泽呢,盾牌手却已经退到弓箭手后面去了。m.yuezibaomush.com

  步调一步乱,步步乱。

  到最后,李富胜一边咬着牙继续下令撤兵,一边派出自己的亲兵队伍主动上去接应,又折损了不少人马后,才算是将这一场乱糟糟地攻城演练给结束。

  而此时,已经站在郑凡身边的梁程开口道:

  “其实李富胜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他可能真的是不熟悉攻城战的指挥,外加先前看见咱们做得很好,所以本能地想要跟着咱们的节奏走。

  但其实,在那名校尉登上城楼时,李富胜完全可以下令前阵完全掩杀过去了,顺势将这面城墙给清扫掉问题是不大的,偏偏他还在那里按部就班。

  至于后续下达的撤兵命令所出的乱子,还是在于李富胜麾下兵马,已经习惯了野战的打法,思维意识习惯,还没能切换到攻城这方面来,确切地说,他们其实还没这个意识。”

  郑凡点点头,道:“这个,应该是田无镜去头疼的问题,话说,你觉得田无镜会攻城么?”

  梁程沉默了。

  “嗯,怎么了,实话实说就是了,不要给他留面子。”

  “主上,属下觉得,靖南侯的用兵习惯,其实比之在野战骑兵对阵,更适合攻城战。”

  “哦。”

  郑伯爷了然,

  道:

  “原来你刚刚是在给我面子?”

  因为我问了一个在你们这种兵法大家眼里,很蠢的一个问题。

  “属下不敢。”

  “反正,也无所谓,咱们在这里练练手,等伐楚时,肯定还有的练的。我可是听说,大楚的那位年尧在镇守镇南关和田无镜对弈时,可以说是相当的怂。”

  根据情报以及郑伯爷亲自走过镇南关附近的所见所闻来看,

  那位曾在大楚诸皇子之乱中生擒好几个皇子风光无限的年尧大将军,在镇南关,可谓是将缩头乌龟的功夫修炼到了极致。

  燕人挑衅,他在修城;

  燕人叫嚣,他在修城;

  天气好,他在修城;

  天气不好,他也在强行继续修城。

  所以,经他一任,他不仅仅在镇南关的东西两侧,修筑了两座防卫森严的军寨,同时还在镇南关北面,仿照着雪海关之余安乎城和沓叠城一般,修建了两座城堡。

  田无镜年初时之所以大兵压境,一方面是为了策应在楚国不知道在搞什么但肯定是在搞什么的郑伯爷;

  另一方面也是发现这个楚国大将军居然还想继续往外修城!

  所以,燕军出动,压缩了镇南关的势力辐射范围,让年尧继续在外围修城的计划泡汤,据悉,当时有两处地方都已经在打地基了。

  也因此,

  伐楚,不仅仅是要打一个镇南关,像眼前类似安乎城这种规模不是很大的城堡,也需要去攻克。

  老田不可能不清楚自己麾下的燕军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所以,类似的教学演练,在伐楚中,必然还会继续。

  不擅长什么,就在绞肉场里学呗,这种环境下,学东西,肯定快。

  就像是后世的高考,若是考得不好要被枪毙的话,不一定能考上状元,但肯定比不被枪毙要考得好得多一个道理。

  这时,

  收兵完成的李富胜走了过来,黑着一张脸。

  他是真的气啊,气得简直要炸了。

  丢人,

  真丢人啊!

  军人,其实最是要面子的,嘴上就算不说,但其实明里暗里都在较着劲儿;

  李富胜这次是完全给郑凡麾下雪海军先前演练,来了一场对立面的反面示范。

  待得李富胜来到郑凡面前,

  郑凡直接开口道:

  “大哥,你先前在那面已经登上城墙时,应该不拘泥于形式,直接下令前阵掩杀过去………”

  李富胜耐心地听着郑凡的话,脸色,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梁程在旁边微微颔首,在人际交往方面,他发现自己距离主上的层次,已经在越拉越大。

  在平常人看来,当面分析对方刚刚犯下的错误,是很失礼也是极为冒犯人的一件事。

  但李富胜这种人,他其实最不需要的,就是虚假的安慰。

  他是一个很务实将领,所以,主上现在就直接帮他分析先前的问题之处,其实是最好的缓解尴尬的方式。

  学问啊,学问啊。

  梁程在心里感慨着。

  至于主上现在对李富胜所说的似乎和自己先前说的话有九成九相似这种小事情,他是不在意的。

  听完郑凡的话后,

  李富胜重重地点点头,

  道:

  “是啊,自我至下,问题真的不少,好在这次打的不是楚人的城池,否则像刚才那般,我们的损失,会扩大不知多少倍。”

  “就当是交学费了,哦不,是束脩。”

  “对,对,这话说得好,很有道理,唉,郑老弟,哥哥我真的发现,自己真的比你白大这么多岁了。”

  “大哥,你我兄弟之间,没必要再说这些话了,下令埋锅造饭吧,再召集麾下将领,做一下总结。”

  “好,我听你的,这样,你,我是请不动的,你给我派一个你麾下你觉得对攻城战最得心应手的给我,让他再给我们讲讲,我也听听。”

  郑凡伸手指了指站在自己身侧的梁程,

  道:

  “就他吧,他,算是得我不少真传了。”

  ……

  入夜后,

  郑伯爷来到了野人王所在的帐篷处。

  郑伯爷没急着先进去,而是让何春来先进去看了看,得知桑虎不在帐篷内后,郑伯爷才走了进去。

  随即,

  数十名亲卫持刀警戒于帐篷外。

  野人王依旧坐在那里,但手中的链子,解开了,他正在吃东西。

  樊力煮的,大杂烩。

  见郑凡来了,野人王笑道;“伯爷吃了么?”

  “吃过了。”

  郑凡席地而坐。

  “伯爷今日辛苦。”苟莫离笑道,“但属下有个小建议,可否给桑虎一个机会,让他也能带着手下人试试手练习一下攻城?

  伯爷您是知道的,我们雪原人,大部分这辈子就只见过三座城;

  安乎城、沓叠城和雪海关。”

  野人王是知道郑凡今日所作所为在干什么了,这是在拿野人的命,来为燕军磨刀。

  但野人王毫不生气,甚至还想踊跃加入。

  “这个,不急,以后,有的是机会。”郑凡说道。

  “伯爷说的是,确实以后有的是机会。”苟莫离笑道。

  攻城,什么都可以缺,就是不会缺死人。

  而且,就算是死人,他的尸体,也是有用的。

  死人的尸体,可以拿来炼出油脂当火油用,亦或者干脆将尸体用投石机投入城内,引发城内的瘟疫。

  “伯爷和这位李富胜总兵,关系很好?”

  “苟莫离。”

  “属下在。”

  “你知道我在燕军中入伍这么久,让我感触最深的,知道是什么么?”

  “请伯爷赐教。”

  “就是燕军里面,虽然也有各自的山头,但打起仗来时,是可以将后背交给袍泽的。”

  “这确实很难得,但,伯爷……”

  “你说。”

  “那也是因为您一开始就得遇贵人,所以不用去在乎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再加上后来,您得到了靖南侯的看重,自然没人会在这方面去卡您。

  水至清则无鱼,这太阳底下,就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听到这话,郑凡微微蹙眉。

  细细思索一番后,

  郑伯爷还真回忆起来了一出在燕军里,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友军见死不救。

  那是邓子良邓参将,被乾国钟天朗夜袭拔寨斩杀。

  只不过,在那件事里,对友军见死不救且故意保存实力的,是郑伯爷的翠柳堡。

  因为这件事,郑伯爷还被靖南侯敲打过。

  所以,

  并非是郑伯爷没遇到背后捅刀子的袍泽,而是因为那个会捅刀子的人正是他自己。

  当你发现四周全是白色的时候,很可能,那个黑点,就是你了。

  但这个例子,这段黑历史,郑伯爷是不会自己再提出来的,没意义。

  “伯爷,这一次大军出塞,斩获,必然不小,但想来大军不可能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所以,属下觉得,拔除掉一些部族的牧场,牵走他们的牲口和人口后,可以趁着这场天威,直接对其他部族进行摊派,让他们主动送上牛羊和青壮。

  他们欺软怕硬惯了,打个锣,马上就腿软,属下可以为伯爷拟定一份名单出来。”

  “行,这事,你看着办。”

  “谢伯爷,属下绝不会让伯爷失望。”

  “等真正伐楚开始时,我会解开你身上所有链子。”

  “伯爷大恩大德,属下下辈子必当做牛做马………”

  “那我直接送你去下辈子岂不是更方便?”

  “………”苟莫离。

  …

  翌日,

  燕军上午再度攻城,午时收兵;下午再度攻城,黄昏收兵。

  第三天,晋营兵马攻城;

  第四天,继续攻城;

  第五天,

  没法继续攻城了,

  因为城内没粮食,

  且燕军这种玩法,对城内野人精神上的折磨实在是太过可怕了,简直是魔鬼!

  燕人一次次占据了城墙,又一次次退去,然后再一次次地攻上来,根本就不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最终,

  安乎城内的野人们哗变,将自己的头人和贵族全部杀死后主动出城跪伏在野地上,完全放弃了抵抗。

  “啧啧啧,没得玩儿了。”

  李富胜有些惋惜地说道,他才刚刚找到指挥攻城的感觉。

  随即,

  李富胜看向自己身侧的郑伯爷,

  道:

  “换下一个城吧,叫沓叠城是吧?”

  “嗯,不过先不急。”

  “不急?要做什么?”

  郑伯爷笑了笑,

  道:

  “先给沓叠城送一些粮食过去,让他们吃点儿东西才有力气守城不是。”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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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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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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