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郑伯爷醒来,
何春来在做早点。
这位昔日的晋地复国义士,在遇到樊力后,被强行开发出了属于他的新职业。
其在食物上的造诣,堪称一流,就是郑伯爷的口味,他在熟悉之后,马上就能做出相应的菜式。
说白了,在食物一道上,哪怕是历经千年,它的变化,其实并不大,好吃且讲究,才是永恒的主题。
哦,这里的变化不大,指的是对于权贵阶层而言。
你会发现,一千年前权贵吃什么,一千年后的权贵,差不离也吃什么。
郑伯爷的早食很简单却不失精致,
两个煎鸡蛋,要煎得蓬松一些;
四块炸馒头片儿,金灿灿的;
一杯羊奶。
军寨里,有单独一个地方,专门饲养着给平野伯下蛋的鸡以及产奶的羊。
这就是战场离家近的好处,再说了,郑伯爷也不觉得自己铺张浪费或者奢靡了,陪士卒一起吃饭同甘共苦什么的,还不如想办法给士卒的伙食标准提高一些来得实在更能收获他们的感激。
吃着早食时,瞎子来了,进来后直接坐下,拿起一块炸馒头片咬了一口,道:
“主上,徐有成一部已经在后面的营寨里安扎好了。”
野人奴仆兵数量太大,他们,是战场上的消耗品,自古以来,驱使奴隶作战的例子简直数不胜数。
但这种方式也有不稳定性,一个不好,还可能伤到自己。
比如若是将奴仆兵安置在自己中军大营附近,万一有个风吹草动或者里面的奴仆兵炸营了,很容易掀起连锁反应。
所以,将他们安置在后头的一座营寨,零存整取,风险可以降到最低。
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是攻坚战,攻坚战的双方,其实都束手束脚的,打的,也是呆板仗,所以郑伯爷才能这般安置,要是遭遇战或者迂回战,这般布置的话,等于是将自己最弱的一环完全暴露给了对手。
大皇子的第一次望江之战就是这般败的,靖南侯曾一脚踹翻大皇子,呵斥他为何不将左路军打散,要是左路军里当时有个一万镇北军,也不至于被野人强行推下望江。
“嗯,甲胄和军械,能跟得上么?”郑凡问道。
瞎子摇摇头,道:“辅兵的甲和兵器,倒是能跟得上,但奴仆兵的,很难跟上了,而且提前给他们备好了军械,管理起来,也不方便。
驱使他们攻城时,让后面的人去捡前面战死者的兵刃弓弩继续上就行了。”
郑伯爷喝了一口羊奶,点点头。
“属下建议,再推迟一下苟莫离来前线的时间,等到真正要开始攻城时,再让阿力将其押送过来,苟莫离懂得那些野人,也擅长鼓动他们去送死。
太早将他弄来,属下担心会出意外。
让他鼓动几批野人去攻城送死后,他搞意外的可能,就小很多了。”
“嗯,下次等我吃完了早餐再聊这种话题,你懂的,一大早本来神清气爽的,聊完这些后,整个人都有些抑郁了。”
“是,属下疏忽。”
“没,是我矫情了,呵呵。你还要再吃点么?”
“属下来之前就吃过了,昨儿个哨骑还抓了一个楚军活口回来,我早上审讯了一下,没问出来什么。”
“好,那咱们出去走走。”
“好的,主上。”
郑伯爷和瞎子走出了大帐。
去王帐议事,得是黄昏时,现在就动身,未免太早。
“这阵子,天气难得的凉爽起来。”
郑伯爷说着,伸了个懒腰。
“主上,雨季要来了,这会儿,颖都和望江那儿,应该已经进入多雨季节了,咱们这儿,估计也快了。”
“我问过阿程了,攻城时,这个对咱们倒是影响不大,反正影响是相互的,再加上守城方反而会因为下雨导致一些守城器械和准备用不上。
倒是楚人的那些军寨,下雨天的话,会很麻烦,地面一旦泥泞形成泥潭,咱们的战马根本就冲不起来,下马步兵冲锋的话,也容易被阻滞住。”
“是。”
“另外,多预备一些药材,雨季来了,人就容易生病。”
“主上放心,属下已经准备好了,另外,还特意再派人去天断山脉里采药,供给全军自是不可能,但供给咱们自己,应该将将够。”
“你办事,我向来是放心的,嗯?那边怎么回事?”
不远处,有一群民夫和一群辅兵聚集在一起,里头,还时不时地传来哭声。
郑伯爷对着前方的一名甲士招了招手,那名甲士马上过来。
“怎么了?”
“回伯爷的话,昨日外出伐木的一支民夫队伍遭遇了一支楚人探马,被楚人杀了一些,尸体今儿个才运了回来。”
“哦。”
郑伯爷点点头,记得昨儿个梁程才和他说过这事。
楚人不甘心从一开始就做缩头乌龟,所以现在在展现出属于他们的最后倔强,哨骑战,就是其中之一的表现。
不出动大部队,只派小股游骑骚扰和渗透,这不是什么大方略上的呈现,只是,纯粹地恶心恶心你。
当然,燕军并非无事可做,攻城之前,先压缩掉楚人的活动空间是第一步,按照梁程昨天说的那般,最好将楚人剃头剃得只剩下一座镇南关。
“死了的那位是古县民夫队伍的一个头目,其子则在辅兵营内。”
“哦。”
郑伯爷挥挥手,那名甲士马上退了下去。
随即,郑伯爷开口道:“瞎子,你知道么,听到这事时,我心里,完全没什么感觉。”
瞎子开口道:“打仗,必然是要死人的,主上经历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也就这样了。”
郑伯爷摇摇头,道;“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我的意思是,当初,我也是民夫营里的一个。”
瞎子略作沉吟,主上这是回忆起了自己曾经的青春?
郑伯爷吸了口气,道:
“当初李倩用两千民夫当诱饵,将沙拓部吸引出来再行全歼,我一直记着。”
“主上是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态,不知不觉间,已经向那位郡主靠齐了么?这,其实应该是迟早的事。
就比如现在,如果牺牲掉一万民夫,一口气吃掉楚军的一支主力,想来,还是很划算的,也大概,还是会这般做的。
主上,没什么好愧疚的。”
“不是愧疚,我一直都说,李倩的那次,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算是给我来到这个世界所上的第一堂认知课。
我其实,没恨过她,从来没有,我讨厌她,因为她是一个疯女人,一个有背景的疯女人,我自己可以疯,但我不喜欢和我一样疯的人接触。
但我从未批判过她当初的抉择和做法,因为哪怕那时候的咱们,还只是在虎头城内开着小酒楼的平头百姓,但我的屁股,莫名其妙地就坐上了统治阶级。
我居然能够去理解她……
你说,我是不是有病?”
“主上,这是人之常情。”
“你这是让我自我安慰的理由?”
“那么,主上,想要什么?”
“我只是觉得,我现在的内心这般平静,是不应该的。”
“为将者,必然铁石心肠。”
“要分细类,比如,我曾经是民夫出身,现在看见民夫死了,我还能无动于衷,这就不对。以前经常听到一句话,总觉得是套话,叫深入群众,融入群众,现在品品,其实道理很大。
我从民夫中来,却已经完全忘记掉自己的根本了。”
“这………”
善于分析人心的瞎子,这会儿居然发现自己跟不上主上的步调。
最后,瞎子只能归结于,主上的早饭,可能吃得太好也太饱了。
“真要变得冰冰冷冷的,好像也没太大意思哦,是吧?”
“但冰冰冷冷的主上,才是我们想要的主上的,理想型。”
“啧,但我还没玩够,如果说这辈子是一场新的开始,就算是一盘游戏,既然能邀天之幸可以重开一盘,那我就得全身心投入地去玩。
上辈子没来得及看到的风景,这辈子,得去多看看,多感悟感悟。”
瞎子已经有些受不了了,他终于明白了,这是矫情,因早饭吃得太饱而产生出的矫情情绪!
其实,
瞎子想得没错。
眼下,无事可干,军议还早,人一旦闲下来了,就开始寻找“多愁”探秘“善感”了。
“没道理,你们一个个地开始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儿,从平面活得越来越立体,我就得逐渐从立体向平面靠拢,这不公平。”
“是的,主上,这确实不公平。”瞎子敷衍道。
“我想更好地拥抱生活。”
“是的,主上,毕竟,生活这般美好。”瞎子继续敷衍道。
郑伯爷伸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道:
“唉,其实人家死了,我却还在这里唧唧歪歪一大通的,也是一种漠视,是吧?”
瞎子闭上了眼,道:
“民夫外出伐木以供军寨所需,这,本就是民夫的职责,正如军卒战死沙场一般,是再正常不过的归宿。
主上可以上去安抚一下他们,鼓舞他们的士气,将他们的伤心和悲痛,转向楚人,更何况,人,本来就是楚人杀的。”
郑伯爷摇摇头:“但,今儿,我不想这么做。”
“还请主上示下。”
“难为你了。”
“主上,说这话就见外了。”
“你现在是不是很想打我?”
瞎子沉默。
“我现在是不是看起来很欠打?”
瞎子点了点头。
“唔,你可是个瞎子。”
“属下,嗅到了。”
“呵呵。”
郑伯爷摇摇头,问道:“你说你今早刚审讯了一个楚人哨骑?”
“是。”
“人还活着么?”
“被看押着。”
“命人提来,那边不是有个儿子在辅兵营么,让那个儿子,亲手杀了那个楚兵,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是,主上。”
很快,
那名楚卒被提了上来,送了过去。
燕、晋、乾和楚,四国的衣服发式,都传承于当年的大夏,可谓出自同门;
但在接下来的漫长岁月中,也都有了各自的改变。
燕人喜欢简洁,且在原本的大夏发式上做了简化;乾人热衷于盘发,而楚人,无论贵族还是平民,成年男子都喜欢将两侧的头发特意地留长,最好是那种摘去帽子后两侧头发可以遮耳,且越长越好,其余地方的长短,倒是没什么约束。
所以,这名楚人哨骑,虽然被褪去了甲胄,但看其发式,依旧可以极为清楚地认出其楚人的身份。
一名亲卫上前,指了指架子上的几具民夫尸体,问道:
“哪位是其子?”
这时,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郭东身上。
郭东向前走出两步,伸手擦了一下自己眼角的泪水,道;
“是我。”
亲卫将自己的佩刀抽出,丢在了地上,指了指自己身后被两个袍泽压着的楚卒道:
“伯爷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战场上,吾燕地儿郎只流血不流泪,谁让我流泪,我就让谁流血。”
说完,这名亲卫往后退了两步,目光和那两个袍泽对视了一下。
他是长舒一口气,因为这话,他自己做了扩充。
身为亲卫,在传话时,得有这个自觉。
当然了,做得好,叫锦上添花,做得不好,那就是画蛇添足,在给其他重要人物传话时,就没你发挥的资格了,但面对这群辅兵和民夫时,倒是可以。
先前,在提取这个楚卒的路上,他其实已经在打腹稿了,现在流畅地说出来,已是殊为不易。
郭东有些愣愣地看着地上的刀,而周围其余民夫和辅兵,则开始目光搜索。
终于,
他们看见了远处穿着黑衣便服站在那儿的男子。
伯爷,
是伯爷!
郭东咽了口唾沫,他捡起了地上的刀,回头,看了一眼躺在架子上的父亲遗体,随即,对着面前的楚人发出一声怒吼,举刀砍了下去!
第一刀,砍歪了,刀口砍在了对方肩胛骨位置,郭东抽刀时一时没能抽出来,如果是老兵,遇到这种情况大概就是双手握刀再一脚踹过去,将刀再拔出,但郭东并没有杀人的经验,这阵子的训练也只是跑操和举盾牌。
所以,他试了好几次,刀都没能拔出,而那个楚卒则疼得哇哇大叫,让郭东更为心烦意乱。
一气之下,
郭东干脆撞向了楚卒,将其压在了身下,不管刀了,直接双手掐着这个楚卒的脖子,发力,发力,发力!
楚卒在挣扎,但很快,他的身体连续两个颤抖,就不动了。
郭东张着嘴,从楚人身上下来,目光,再度落向了远处的那道黑色身影。
“噗通!”
郭东跪了下来,
大喊道:
“伯爷,伯爷,古县郭东愿为伯爷效死!”
站在旁边的许安看着此时的郭东,他当然清楚这个住一个帐篷的伙伴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懒,他畏缩,且还自命清高,总觉得自己比别人都聪明。
但在此时,在这种环境下,许安能感受到郭东喊声里的真诚。
他的父亲死了,他的母亲和瘫痪的二哥还在遥远的燕国古县,在晋东,在这里,他原本就极为崇拜平野伯,而如今,他也只剩下平野伯这一个依托了。
四周不少辅兵和民夫都跪伏下来,向着平野伯爷所在的方向,大喊道:
“愿为伯爷效死,愿为伯爷效死!”
“愿为伯爷效死,愿为伯爷效死!”
而远处,
看到这一幕的郑伯爷,则只是很平静地对身边的瞎子道:
“唉,辅兵果然只是辅兵,梁程安排得对,还是让他们继续练习举盾和推云梯吧。”
郑伯爷有些忧伤,自己的“十万大军”大旗,还是别扯了。
除了自己的本部那经过雪海关整编整训且派遣过来的一万六战兵,其余部分的战斗力,其实都得打上一个问号,而且是一种极为心虚的问号。
所以,兵,不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在质量没办法提升上去的前提下,过多的暴兵不会让你的战斗力得到等比例地提升,反而会压垮你的后勤。
好在,是攻城战,攻城战,让战争变得残酷的同时,也变得简单。
需要人命去填,需要活着的人去做事。
“主上没听见他们的欢呼么?”瞎子问道。
“听见了。”
“虽然主上没打算去作秀,但这秀的效果,其实比亲自上前露面,要好得多得多;属下现在,有些佩服主上了,这应该,是田无镜给麾下军士的感觉吧?”
“老田确实是告诉过我,别总听那些与子同袍与子同食或者给士卒吸脓疮的故事,那些故事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写这些故事的,都是不知兵事的文人。
但我刚刚可没耍什么心眼。”
郑伯爷举起双手,示意自己的清白。
“有招胜无招。”瞎子感慨道,“才是真正的胜招。”
“不,不是这样。”郑伯爷否决道。
“哦?”
“而是当你站在舞台上时,你就算不是在演戏,但台下坐着的观众,却依旧是在看戏的心态。”
“精辟。”
“行了,矫情够了,册子准备好了么?”
“昨儿个阿程对属下说过了,已经打包好了。”
“好,待会儿我带去王帐。”
“剑圣陪同么?”
“算了,我觉得剑圣自从那次参悟之后,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我怕带他去王帐他先忍不住要和老田打一场。
还是带阿铭吧,对了,阿铭呢?”
“估计在哪个地方睡觉吧,哦,应该是在棺材里。”
世人传颂平野伯的事迹时,往往会记得一条,那就是平野伯每逢大战,必带棺上阵。
嗯,
早年,带着的是沙拓阙石。
现在,阿铭养伤期间,在棺材里住得太巴适了,所以这次又将棺材带过来当床睡。
看在阿铭在战场上要为自己挡箭的份儿上,郑伯爷准了。
遛弯之后,
郑伯爷就回帅帐,开始看一些军中粮草军械的明细,其实看这个没什么用,但,大战在即,总得找点自己正在严肃做事的感觉吧?
午后,
郑伯爷就收拾好东西,带着阿铭和数十名骑士出了寨子,经过外面正在继续进行着盾牌训练的辅兵营时,辅兵们训练时的号子声忽然比先前响了一倍有余。
上午的事,已经传遍军寨了,对于原本雪海关的士卒而言,郑伯爷这种举动,他们虽然早已经习惯,但仍然感动。
而那些新来的燕晋两地民夫,则更是生出了士为知己者死的觉悟。
只能说,这例子,实在是太好。
父亲被楚人杀了,
平野伯丢来一个楚卒,让儿子杀了报仇。
堂堂正正,快意恩仇,简直就是抢公主的翻版,让军寨里的人知道这事后,都觉得无比畅快和提气。
且郑伯爷也和瞎子一起分析过,为什么自己随便抖落点鸡汤,像陈大侠和剑圣这种人就能马上有所感悟?
得出的结论有二,一是他们本来就无比优秀,人中龙凤,主角模板持有者;
二,是因为相对单纯,宛若一杯清水,你稍微滴一点墨水进去马上就能起反应变色,而郑伯爷自己呢,鸡汤早喝腻了,颇有一些百毒不侵的意思。
同理,
这也适用于这些士卒们,
多单纯啊。
这倒不是耍心机,毕竟,郑伯爷今儿个是懒得表演了,碰巧给无心插柳了;
不过,就算是耍心机,就算是作秀,又有何不可?
说白了,
无论是高高在上的燕皇、靖南王,还是野人王,甚至包括他郑凡,
所行所做的,不过是鼓捣人为了王侯霸业去赴死罢了。
既然,都是要人家去送死,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赴死,反而更显得人道一些。
燕军各大营,大体分成三个部分。
田无镜所坐镇的中军大营,无疑兵马最为强盛,乃是伐楚大军绝对的主力。
郑伯爷所在的东边大营,算是一面,隔壁还有一营镇北军,战兵人数在万五。
李豹战死后,原本李豹的那一镇被拆解成了三部分,一部分归李豹儿子统领,其也继承了父亲总兵官位同时还有爵位;一部归李豹的女婿统领,另一部,则直接就地化身为曲贺城的驻军。
但因为李豹的战死,无论是其儿子还是女婿,在军中的地位,一下子缩水太大,所以,他们的兵马在望江之战之后的两年里,并未得到太多的补充,颇有一种奶奶不疼舅舅不爱的意思。
郑伯爷的这位邻居,就是李豹的女婿,李豹在时,姓李,李豹死后,改回原姓公孙,叫公孙志。
另一位邻居,姓宫名望,是一个纯粹的晋人。
在晋地,能够单独统兵独辖一营的晋人将领可谓少之又少,因为燕人作为征服者,对于晋地兵马,一直带着一种警惕和戒备。
宫家是司徒家的家将一脉,早年,司徒雷还在镇南关刷声望时,宫望就是司徒雷手下一名将领了,可谓是嫡系。
司徒雷驾崩后,按照遗诏,成国归燕,宫望也就投诚了大燕,且因为司徒雷曾在单独给燕皇的遗诏里列举过宫望的名字,劝谏燕皇宫望可信可用,再加上朝廷的参考,最终让宫望得以凭晋人的身份,继续在燕统晋地下,主将一方。
只不过郑伯爷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快五十了,也算是老将了。
郑伯爷出寨向中军王帐去时,并未约同隔壁两位一起,这毕竟不是学社放课后一起手拉手去捉泥鳅,且各大营的距离还是有的,没必要凑一起,万一被一支深入的楚军给包圆儿了那就好玩了。
等到了中军王帐处,郑伯爷才发现自己来得还算晚的。
老规矩,
靖南王的军议,基本都是大家伙先用食。
食物也不会精细,毕竟不是开庆功宴,馕加酱料以及菜汤。
在场的燕晋将领,基本就没总兵官儿以下的,在各自军寨里,也都是“一言九鼎”的主儿,但现在一个个都跟田间老农一样,蹲在地上,一口囊一口汤,遇见熟悉的人后,再露出门牙“呵呵呵”笑笑。
郑伯爷到来时,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目光,很多人都主动上来和郑伯爷打招呼。
这就是名望。
名望的用途,就在于让比你低的人,会更自然地去仰望你,而让和你同阶层的人,不得不去敬重你。
比你年轻的人,以你为主,比你年长的,不仅不好意思在你面前倚老卖老,还得小心翼翼以期望你能在日后提携一下自家子侄后辈。
郑伯爷先行礼一圈,道;
“郑某不才,写了一些关于攻城之法要则和一些注意事项,非为显摆,也非为出风头,只是我燕军向来善于野战而薄于攻城,故,让大家见笑了。”
有两种方式,最为得罪人,也容易没朋友;
一,是在人面前炫耀你现在过得好;
二,是在人面前表露出你的优点和特长。
所以,一些谦虚的话,必须说在前头,否则这些册子送出去后,说不得还会被人在背后说道。
这时,蹲在最里头正在吃囊的李富胜闻言,开口喊道:
“郑老弟,这需要客气啥,在场的都是兵海里厮杀出来的,哪能不知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道理?
你郑老弟得咱王爷真传,外加自己也曾做过《孙子兵法》,这打仗的本事,俺是服你的。
来来来,给俺一册。”
说着,李富胜拍拍手,走上前拿了一册,举起,道:
“诸位,谁家麾下儿郎不精贵?都是些跟着自己从沙场上滚过来的,有这册子,说不得能让麾下儿郎们少流一些不必要的血。
再者,郑老弟攻城的本事,我李富胜是亲眼见识过的,没得说,说句大家伙不爱听的话,我以前打仗,除了镇北王和咱们王爷外,
我没服过其他人,但现在得多一个,我,服他!
都别愣着,上来领,文人喜欢说什么来着,一字之师,哈哈,咱们这些丘八就不兴这些酸溜溜地道道了,就当欠下一顿酒一场红帐子,等仗打完了,记得请人家高乐高乐!”
诸位总兵马上蜂拥过来,开始取册子,所有人都依次道谢。
就在这时,王帐被掀开,一名亲卫道:
“王爷有令,诸将入帐。”
“喏!”
“喏!”
………
而在此时,
与晋东相距十分遥远的乾国三边,梁镇府城内。
一封加急书信从陈镇送至,信使入城时背插五彩旗,意味着十万火急之军情,故而得以提前开城门后城内纵马长驱直入。
最终,
这封书信落在了大乾三边总督姚子詹的案上。
而当时,姚子詹本人则在府衙后院里教书;
确实是在教书,
教的学生里,有刚启蒙的,也有弱冠之年的。
这位大乾三边都督,自打上任后不久,就开办了一座私塾。
所收所纳的,都是大乾三边武将子弟。
虽说大乾官家开始提拔武将地位,但大乾重文抑武的民间和官场风气怎么可能一时半会儿就改过来?
就算是天子,也无法做到刹那间改人“心中天下”。
所以,能入姚师门下,可谓是一种莫大的荣耀,日后于仕途上,也是极为光辉的一笔。
文人如是,身份地位普遍矮好几层的武将子弟,自然更是眼热疯狂。
姚子詹知道自己不通兵事,所以他这个三边都督,从不插手军务。
涉及到军情军务的事儿,他都差人去询问老钟相公,让其来拿主意,同时,杨太尉在回归朝廷后不久,就又被委派以滁郡太守之位,距离三边,也近得很,时不时地,也会帮忙参谋一些。
姚子詹则专心致志地教书,吸纳人心,让三边将领归附,同时,梳理和解决好他们的矛盾。
其实,其所作所为,和郑伯爷在雪海关是一样的,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
且自其赴任至今,大乾三边风气有了极为明显地整肃,他,确实做得很好。
仆人来报,紧急军情,姚子詹急匆匆地都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赶回自己的签押房。
待得其拆开信封,
扫了一眼上面无比简短的内容后,
姚子詹整个人如遭电击,
身形一个踉跄,
摔坐在了身后的太师椅上,脸色煞白,
大嚷道:
“天不佑我大乾,天不护我大乾呐!”m.yuezibaomush.com
——————
这里不是故意断章,因为为了明天的大章布局,还是留个悬念合适一些。
昨天课程结束了,不过今天上午是结业典礼,也用了半天时间。
月初时说,这个月要更新30万字,看了一下,加上这章,这个月更新了29.5万字,因为上了半个月课的原因,确实影响到了码字精力和时间。
下个月,目标还是30万字,会先把这个月欠的补上。
正好最近铺垫得差不多了,课程也结束了,明儿又是新的一个月,努力码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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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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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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