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三百二十七章 第一镇!
  在盛乐城时,姚子詹曾对当时还只是盛乐将军的郑凡说过,厮杀过后的战场,是多愁善感的。

  当时郑伯爷调侃他到底上过几次战场,为何上次自己南下攻乾时,未曾看见一位誓死抵抗的县太爷姓姚名子詹。

  姚师气急,嚷嚷着自己没上过战场难不成没下过瘦马的床?

  一样的盘肠大战,一样的满床疮痍,一样地看着自己身边躺着的人,感觉萧索和落寞;

  不过,

  当初郑伯爷之所以反驳姚子詹,只是觉得这文人老儿闲得蛋疼,明明没真的上阵厮杀过却非要弄出一副感怀战乱的模样和姿态;

  但实际上,

  姚子詹,其实说得没错。

  将近五千的伤亡,野人死居多,雪海兵伤居多,刨除野人的战损,自己的损失,并不算大,和脚下这座刚刚被打下来的战略要地央山寨而言,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脚踩在血渍上,四周,都是正在忙碌的军士。

  没死受伤在地的楚人,会被补一刀,给他们一个痛快,倒是没人去割首级,因为军功会按照贡献分摊给每个人;

  受伤的袍泽,正在被进行救治,四娘曾教过一批军士关于战场急救的措施,他们,学得马马虎虎,但,聊胜于无,简单的伤口还是懂得处理一下以防止感染的,至于重伤号,会带回去,毕竟是袍泽。

  能救回来的,会有伤残抚恤,且家庭依旧能承袭标户待遇;

  救不回来的,腰牌会被带走,送与家人,若是没成家的,义字营里,大概又会多出随他姓的一个孩子。

  救治时,野人的伤者,也被一道救治着,这不是郑伯爷吩咐的,而是他们自发的。

  其实,也根本就不用吩咐。

  有些人,是奴仆兵,上去就是消耗敌人的箭矢和气力的,死了也就死了,伤了,自己糊把土就是了,运气好没死的话,下次继续提拉上去接着使;

  但这一次冲寨的野人,却用他们的英勇无畏的表现,赢得了来自雪海关正军的尊重。

  一支有精气神的军队,他的内在氛围,必然会尊重勇者。

  郑伯爷停下脚步,他看见远处尸体堆上,正在哼唱着雪原民谣的野人王。

  其实,野人王自己心里也清楚,他前些日子组织和鼓动的这三千骑,就是来送死的。

  但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清楚,让那些信服自己的人去送死,这种感觉,绝不会好受。

  瞎子和苟莫离关系不错,俩人时常会一起聊聊,比较有共同语言。

  曾一次在郑凡和魔王们的小聚会上,瞎子这般说野人王。

  他说,苟莫离没有什么好出身,他只是出身于雪原一户普通牧民家里,其父在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后来,其母被其叔叔收下,他就成了他叔叔的儿子。

  再之后,叔叔又将母亲给卖给了另一户人家换酒喝。

  等到野人王后来长大后,曾去寻找过母亲,却发现母亲被接连买卖,到最后,真的是找不到了。

  雪原上的女人,是和牛羊一样的地位。

  野人王最后没杀他的叔叔,还给他养老送终,因为他叔叔虽然卖了他的母亲,也时常鞭打他,但他有一口酪子时,也会分他一口,他这才能长大。

  瞎子说到这里时,喝了一口酒。

  就这样一个出身,不是什么贵族,只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一个很惨的普通人,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雪原上结交了一批跟随,去晋地做买卖,从押运车子的奴仆做起,一步步做出了一点气象,在他可以靠着这些积累,在雪原上立个帐篷,买一些牛羊买几个老婆,过上雪原“富家翁”的日子时,却断然选择了放弃一切,去了燕国北封郡,当一个,异族辅兵。

  这一当,就是好多年。

  中途,还受了年幼郡主的一鞭子。

  后来,他又去过乾国,又去了楚国,他用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在学习和认知外面的世界,也不晓得多少个夜晚下,他一边睁着眼看着星星,一边在思索。

  思索自己的未来,

  思索雪原的未来;

  可能没这么高尚,也可以说他是一个野心家;

  但能支撑着他花了那么多时间,去作为一个异族人,在种族歧视极为严重的诸夏各国中受着冷眼和排挤的环境下,不停地游历;

  总归,

  应该是有那么一点精神上的坚持的,纯粹的野心家,是根本坚持不下来的。

  且纯粹的野心家,也无法感动和招揽那么多的部族,簇拥在其身边。

  他或许不信什么狗屁星辰,但他心里,肯定一直信着些什么。

  他曾被桑虎抓住,桑虎戏弄他,让他在其面前跳舞,他跳了,跳得很认真,也跳得很投入。

  他成了桑虎的奴隶,桑虎带着自己的雪原马贼队伍专门抢掠在雪原上家底丰厚受人崇敬的星辰接引者,他就一直跟随着,帮忙。

  后来,桑虎让他离开,给了他自由,他拒绝了;

  后来,桑虎让他入伙,让其成为自己的手下,他也拒绝了;

  后来……

  后来……

  再后来,

  桑虎把自己的位置给了他,将自己的额头,抵在了他破旧的靴面上

  在其成为雪原名义上的共主,收到来自接引者的效忠后,他将桑虎,安排在了星辰接引者的大祭祀的位置。

  他将烂泥一团的野人整合起来,于雪原上,数次击败了司徒家的军队,击破雪海关,再于望江江面,将当时不可一世的大燕军队击败。

  有野人王的雪原是什么样,没他的雪原,又是什么样?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真的是傻子么,他们为什么会想当然地认为野人王会成为他们脚下的一条狗?

  因为数百年来的固定思维,让他们不认为野人还能站起来,甚至会来威胁他们最后反客为主。

  但他还是败了,

  败在了靖南侯的面前,

  但说实话,

  如果不是咱们成功偷袭了雪海关,堵住了野人退路,野人王本没必要去决战的,他大可从容地与靖南侯进行周旋,依照他的性格和战略思维,大概率最后还是会往后撤,屈天南在玉盘城下的青鸾军,估摸着还是会被卖掉。

  然后,退居回雪原,继续整合雪原其他未臣服的部落,一边消化着战利品,一边建立起真正意义上雪原上的野人王庭。

  到时候,雪原野人,在他的带领下将逐步蜕变成一座新的荒漠。

  你再试试看,敢不敢就只在雪海关放两万兵马就能高枕无忧?

  没个十万常驻大军,能踏实地守住这座通向雪原的北大门?

  说到这里时,瞎子笑了好几声,

  道:

  你们说,这野人王,像不像一个从底层拼搏起来的吊丝?

  没钱没家世,一步一步靠着自己的努力、拼搏,好不容易走起来,快要成功了,结果,碰上了………

  这时,

  一边的樊力接口道:

  “挂逼。”

  ………

  郑伯爷走到野人王面前,看着桑虎的尸体。

  苟莫离停止了哼唱,抬头,看着郑伯爷,然后,脸上的萧索瞬间一扫而空,换上了谄媚和热情。

  他朝着郑伯爷跪伏下来,

  喊道:

  “伯爷,狗子我没辜负您的厚望,狗子我帮您打下了央山寨,狗子我,还是有用的,是吧?”

  说完,

  带着一脸纯真和期待的目光,看着郑伯爷。

  郑伯爷拉了一具楚人的尸体,翻了个面儿,坐在他身上,看着野人王,伸手,指了指桑虎的尸体,

  道:

  “死了?”

  “能为伯爷战死,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是他的福气,哈哈!”

  “嗯,挺好,下次我见你时,没他在,也能少一些麻烦。”

  野人王的功夫,拉胯得很。

  郑伯爷的实力,面对野人王时,是有着绝对压倒性优势的。

  但若是多了个桑虎,郑伯爷就不稳了。

  野人王闻言,伸手拍了拍桑虎尸体的肚子,道:

  “伯爷,您早说啊,您早点说,我就早点给他下个药,药死了也就干净了;

  狗子知道伯爷您是最怕麻烦的人,狗子我,会不遗余力地帮您解决所有麻烦。”

  “累么?”

  郑伯爷问道。

  “打赢了,怎么会觉得累呢!这场仗,咱们赢得迅速,干脆,利索,漂漂亮亮的。待得这些俘虏押送回去,百万大军搭台的这场戏,伯爷可谓是唱出了天下名角儿的气派!”

  “我问你,累么?”

  “伯爷,不累,真的不累。”

  “但我,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觉得挺累的。”

  “伯爷………”

  “你知道么,每次你在我面前,自称自己狗子,奴仆,作践自己的时候,我心里,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是让伯爷您,瞧见您以前的样子了么?”野人王小心翼翼地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其实,我以前也谄媚,最早,面对镇北侯府的郡主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大燕六皇子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虎头城的许文祖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靖南侯时,我也是会说好话。

  遇到身份地位比我高的人时,我会附和他们,挑,能让他们听得觉得有意思让他们开心让他们舒服的话去说。

  是吧,

  人,

  活着嘛,

  总有东西能让你低头,

  向你上峰,向能决定你生计,甚至是能决定你生死的人,低头,这很正常,也很理所应当在,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那,伯爷您刚刚………”

  “啧,但我,从未像你这个样子过,低头是低头,但把头低到土里去,我做不来,也不愿意做。”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你这种习惯。

  有本事的人,还是该有些格调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苟莫离有些激动地点点头;

  他明白,阅宝书屋

  当一个人准备和你相处时,才会要求你改变自己身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地方。

  否则,若是打算继续将你丢笼子里眼不见为净,压根就不需要理会和说这些。

  “就像你刚刚那般说的话,我知道你是违心,也知道你是在变脸,但我真的,不是很喜欢。”

  野人王五体投地地跪伏下来,

  道:

  “伯爷,属下只是………只是不希望他们………不希望他们死得没价值………所以才………”

  人已经死了,

  就该追求他们死去的最大价值,这样,才能不辜负他们的战死。

  这时候,说气话,露情绪,表不满,都是很愚蠢的行为。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那面包裹着桑虎尸体的旗帜,

  道:

  “这面旗,就作为第一镇的军旗吧,本伯给你,两个营的编制。”

  一个营下辖五个标,每个标三百人,也就是总计三千人的编制。

  且按照雪海关的传统,凡入正军者,无论燕、晋、蛮族群,皆一视同仁。

  “谢伯爷再次给了属下一个机会!”

  郑伯爷伸手,拍了拍野人王的肩膀。

  野人王知道,这是雪海关中最为时兴的拍肩礼。

  “虽说我这里算是过了,但,接下来的攻城战时,野人,还得再死一些人,死到,让雪海关上下的军民,无话可说为止。

  你,

  懂么?”

  只有用死亡拼凑出足够的贡献,才能消弭掉雪海关军民对这一镇野人兵马的敌对和反感情绪。

  这是当初野人造的孽,现在,得还。

  先前郑伯爷对剑圣说的那话,意思,其实就在这里。

  接纳野人为一镇,首先,得给投名状!

  “伯爷放心,这一点,属下明白,且有伯爷您这句话,剩下的近三万多野人俘虏,属下,就有把握激发出他们效死力的信心!”

  “你办事,我放心。”

  “谢伯爷。”

  “好好做事,机会,已经给你了。”

  “属下,定然不负伯爷期望!”

  “嗯。”

  这时,

  樊力提着迟明义走了过来,将迟明义,放在了郑伯爷身前。

  其两肩琵琶骨的钩子,还未取下,整个人,也被捆成了粽子。

  郑伯爷看了他一眼,笑道:

  “以前,没打过这种仗吧。”

  迟明义一边倒吸着凉气一边回答道:

  “未……曾。”

  以前,藤甲兵的主要对手,是大泽边缘的水匪,已经很多年,未曾和正规军交战过了,且还是……骑兵为主的正规军。

  郑伯爷点点头,道:

  “瞧出来了,你这两天犯的错,可以记录下来,做一个册子,以儆后人了。”

  “呵呵……呵……”

  迟明义笑了两声,

  道: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输给驸马爷,倒也不算辱没了我自己,还请驸马爷,给我一个痛快。”

  “倒也算,有种。你叫什么名字,这支兵马,是哪家的,应该不是大楚的皇族禁军吧。”

  “回驸马爷的话,某叫迟明义,是白蒲白家人,这是,长溪郡的藤甲兵。”

  “白家人,姓迟?”

  “驸马爷您,不也不姓熊么?”

  “哦,我懂了,你是赘婿?”

  迟明义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道:“是。”

  “能以赘婿的身份领军出战,看来,你在白家,很得看重了,不过你刚刚说错了一点,我呢,是把公主娶回家的,和你,不一样。”

  “驸马爷若是愿意回我大楚,我相信,王上必然会极为欢迎,今日年尧的位置,大概就是驸马爷您的了。”

  “啊?”

  郑伯爷笑了起来,

  伸手指了指南边,

  道:

  “哎哟,哎哟,这话,可太逗了,合着我现在还是在攻我自己的城喽?”

  “驸马爷,求赐个痛快。”

  “不急,不急,其实,迟明义啊,你是有希望赢的。”

  “我,输得,心服口服,驸马爷用兵之法,确实在我之上。”

  “记得,你寨子里,应该是有两台投石机的。”

  “前日送走了,那玩意儿,没什么用,也就前些日子砸死了一个小喽啰,也是那小喽啰实在是八字太背,那么远还是下雨,居然还能被砸死。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倒霉催的人。”

  郑伯爷沉默了,

  没生气,

  只是缓缓道:

  “砸死的那匹马,当时,是我在骑。”

  “……”迟明义。

  惊愕了一会儿后,

  迟明义忽然笑了起来,

  笑里,有泪。

  “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郑伯爷瞧见后头,自家甲士正在押送着楚人俘虏往寨外走。

  也就对樊力示意道:

  “行了,阿力,送他一起上路吧,咱也可以拾掇拾掇,准备回了,省得耽搁时间久了被包饺子了,就不好了。”

  迟明义这个人,可以先留着,一来,他对楚国内部情况知道很多,二来,生擒敌方将领一枚,回去,更方便夸功。

  “好嘞,主上。”

  “噗!”

  阿力手起斧落,

  “咯噔”一声,

  迟明义的脑袋,脱离了身躯,落在了地上。

  正准备起身的郑伯爷被这一幕给弄愣住了,

  看向樊力,

  道:

  “你在干什么?”

  樊力有些茫然地挠挠头,

  道:

  “送他上路啊。”

  “……”郑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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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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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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