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宝书屋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三百四十一章 薛三归来
  田无镜似乎只是来看看,在确认郑凡没什么大碍后,他就直接离开了。

  这,大概就是大燕靖南王的一种行事作风,他能很从容地将大局和细节进行切换。

  上午布置数十万大军的新一轮作战计划,下午,可以孤身一人在军寨外行走观察,只因为他是田无镜。

  剑圣曾说过,武夫体魄达到巅峰,本就是一种最强的依仗。

  哪怕当初于晋国京畿,剑圣面对没有退避一心想先消耗他的田无镜,就是以剑圣手中的龙渊之威,光是削掉田无镜的护身气血,都耗费了很长时间,甚至,让剑圣感到了很深的疲惫。

  没有极端意外情况的前提下,田无镜甚至身边不用带多少护卫,因为无论哪一方妄图“擒贼先擒王”,所出动的力量规模都不会小了去,而这样势必会引起附近各路燕军的反应,靖南军铁骑会即刻出动,来保护他们的王爷。

  这种自信,郑伯爷是没有的,因为正确的自信得建立在对自身实力的清晰认知上。

  也因此,郑伯爷一直认为自己很多时候的从心之举,并不是因为怂;

  如果他也拥有田无镜一样的实力,他也能意气风发,穿着金甲骑着貔貅在两军阵前闲庭信步。

  奈何,

  没有啊。

  老田走后,

  郑伯爷就在门槛上坐了下来,晒着太阳。

  苟莫离默默地凑了过来;

  以前,他是知道靖南王对眼前这位伯爷的看重的,而在刚才,他则是清晰地感受了一下。

  靖南王问自己,要不要再去公孙志部和宫望部看看。

  言外之意就是,

  这两个人,你镇不镇得住?

  若是还有问题,本王再去帮你拔拔刺。

  之所以点名要问自己,是将自己也放在了宫望和公孙志二人之间,行敲打之意。

  “伯爷。”

  苟莫离小声问道,

  “您,身子还好么?”

  郑凡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道:

  “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么?”

  “属下刚刚从外面来,因走的是后门,所以不知靖南王已然至此,所以,属下觉得,伯爷您现在心里想的,大概是自己身边的人,不够全面。”

  不够全面,

  是委婉的说法。

  其深层意思就是,靖南王想来,就这般来了。

  郑凡看着苟莫离,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直接跳过了这个话头,道:

  “去将他们喊来,议个事。”

  “是,伯爷。”

  苟莫离没问“他们”指的是谁,直接下去了。yuezibaomush.com

  随即,

  郑伯爷从门槛上起身,走入屋内。

  剑圣斜靠在柱子上,道:“许是因为知道我在你身边,所以外面并未安排多少甲士防卫。”

  东山堡已经被克,堡内堡外,都是燕军士卒,而在郑伯爷这里,又有剑圣陪护。

  普通的刺客,来了,剑圣可以解决,大规模的刺客,进也进不来,故而,在这里的防卫,就显得松散了一些。

  郑伯爷笑了笑,挥挥手,道;

  “别听那狗子瞎说,我怎么会在意这个。”

  “我怎么觉得,你就是在在意这个。”

  “你想多了,老田又不会害我。”

  “但万一下次来的,不是田无镜,而是另一个高手呢?”

  “不是还有你么?”

  “你说得好有道理。”

  “那是。”

  “但这次我是答应了陪你出来,下一次,可能就不会了。”

  “人手还是不足,我当初在燕京城时,六皇子身边招揽了一众手下,平日里布防在其家宅之中,出行时以他马车为引,几路高手进行防护策应。

  我这是在战时,且还是用人之际,难免支应不开,等下次,麾下兵马充足之后,这些布置,大概也就能跟上了。

  到那时,你也就能在家歇息教教剑婢练剑,再教教大虎认字,哦,对了,天天也算是长大了,要不你也将他收作弟子吧。”

  “多大的孩子?”剑圣有些无语。

  天天才刚学会说话,这就要学练剑了?

  就是剑婢,在这个年纪,他也没让她急着升品。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是田无镜的儿子,不管如何,一问就答应,堂堂晋地剑圣,不要面子的么?

  “你收他做徒弟,我收刘大虎做干儿子?”

  郑伯爷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平野伯爷就一个干儿子,那就是靖南王唯一的子嗣。

  若是刘大虎能拜平野伯为义父,那么其在雪海关就可以横着走了,且可以当天天的义兄。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少年而言,这是一飞冲天的机会。

  剑圣却摇摇头,道:“刘大虎现在,是我的儿子,他不用去贪慕富贵,再者,于我看来,这辈子,也不一定要去追求什么荣华雍容,平淡惜福即可。”

  郑伯爷马上反驳道:

  “您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是‘皇帝’也杀过,各种大场面也见过,江湖上有你的传说,庙堂里,也传你的名。

  你曾站在山巅,看过风景,所以才觉得,也就那么一回事。

  但人这一辈子,看不看得到那风景,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世上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注定无法登上顶峰。

  大家只是喜好一个爬山,喜好这一个过程。

  你看淡了风云,但大虎毕竟年纪还小,你不能让他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现在就被你束缚了一生和你提前老僧入定地过日子。

  你觉得你这是为他好,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身为父亲的跋扈和专治?

  甚至是,残忍。

  路在他脚下,还是得他自己来选择,或许,他会在山巅沉迷于景色,从而迷失,或许,他能像你一样,看过了,也就是看过了。

  但,总得让他自己走上去才行。

  你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面子,我呢,也有这个资本;

  等这次伐楚战事结束,我可以亲自去问问大虎,他愿不愿意当我义子。”

  “你太会忽悠人,让人为你去送死了,苟莫离是做在明面上,你比他更阴。”

  “别这么夸我,我会骄傲。”

  “不过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突然对我说这个?”

  “原因有三个,一,我和你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人,那就是对待自己认同的……家里人,都会很认真,如果天天认你做了师傅,你会保护他;

  二,老田现在唯一的心防,其实就是天天,我想为那孩子,再多加一条保障。”

  “我原以为这第二,应该是第三压轴的才是。”剑圣说道。

  “剑婢是天生剑胚,但我那干儿子,也绝不是凡品,他的资质,绝对是惊艳,我能瞧得出来。”

  命硬,身体素质又好。

  瞧瞧野人王在沙拓阙石隔壁住着都被折磨成什么样了,但天天自幼就是在沙拓阙石棺材盖上长大的,啥事儿都没有,还吃嘛嘛香。

  还能让魔丸将其当作玩伴去呵护,魔丸是“灵”,灵只会对具备“灵性”的存在感兴趣。

  “现在说这些,还早,我是不想和你牵扯太深。”

  “这么见外?”

  “不是见外,牵扯太深,彼此都不方便。”

  “行,那就等此间战事结束后再说。”

  这时,

  苟莫离喊来了人。

  梁程、瞎子、樊力、阿铭,另外,还有金术可。

  金术可前不久才在这里吃了饭派出去忙活,这才刚来得及披上白孝,就又被唤来了。

  剑圣不喜欢这种场面,再者,他也不用参与这个,所以再度离开。

  郑伯爷则坐在床榻上,其余人都坐在下面。

  “刚刚,靖南王来了,与我说了一些事………”

  郑伯爷将靖南王的话转述了一遍,没做什么隐瞒。

  随即,

  瞎子开口道:“主上,这是好事。”

  苟莫离也点点头,道:“伯爷,甭管以后还有什么困难的差事,那个先不提,总之,先恢复元气再借此机会扩充实力,这才是当务之急。

  眼前有食儿,咱就先吃进肚子里去,准没错。”

  郑伯爷点点头,道:“吃,是肯定要吃的,毕竟,咱除了吃,也没其他的选择,就是接下来,一些事儿,得安排一下。

  我呢,过两日就要去王帐那里报道。

  东山堡这里,得留一个人镇守;后方那里,也得有一个人去负责吸纳兵员。”

  这是碰头会议,也就是安排差事。

  当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再仅仅是老窝一处后,手下人独当一面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

  瞎子目光扫视四周,在座的,樊力可以先排除在一边,因为他只适合跑腿和冲锋,不适合去做事。

  野人王那里,他暂时负责野人奴仆兵那一档子事就行了,虽然他办事能力很强,但还是得悠着点用。

  所以,细算下来,可供选择当差的人,就不多了。

  瞎子没急着说出自己的意见,而是在等主上先说。

  “我是这么个打算法,阿铭,陪我去王帐。”

  阿铭闻言,开口道;“主上,不是阿程陪您去么?”

  梁程在,才能有标准答案。

  虽然先前东山堡一战,梁程差点打脱了,但这并非是梁程的责任,非战之罪。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梁程指挥攻城得当,才迫使石远堂不得不提早发动反击,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办法支撑到燕军完全疲惫时再出击了。

  梁程则开口道:“主上没问题的。”

  郑伯爷笑了笑,道:“并不是我不想带着阿程一起去,但这东山堡上上下下,得需要一个人来镇得住局面。

  同时,别忘了,咱们身边还有宫望部和公孙志部,总得留一个人可以代表我去压制住他们。”

  瞎子闻言,点点头,显然是认可了主上的这一决断。

  当然,郑伯爷这次敢有底气不带阿程一起去,一是因为他已经算是出师了,这几年,经历了这么多也看了这么多,早非昔日虎头阿凡。

  二是因为基础教学阶段已经过去了,就连田无镜自己也说了,这次让他待在身边,是为了教他统筹军务,应该不会再拿基础题来考自己了,而高阶一点的军事题目,其实已经成了开放式的命题作文。

  只要你能说出自己的道理和观点,是没有绝对的所谓对与错的。

  譬如这次面对石远堂的反击,正确的做法是暂时撤兵避其锋芒,保证局面依旧在自己掌握之中,但郑伯爷偏偏却硬刚了上去,将石远堂给推死。

  你能说郑伯爷的选择错了么?

  他赢了,石远堂死了,就算是错了,也无可指摘了。

  “去后方统筹民夫输送的事儿………”

  郑伯爷的目光,落在了金术可身上,却发现金术可居然还披着白孝,不由皱了皱眉。

  金术可见状,马上意识过来,将身上的白色摘下,丢在了地上,道:

  “末将失仪,请伯爷恕罪。”

  郑伯爷摆摆手,示意没事。

  毕竟,先前还是自己让他去拉丧葬队伍去的。

  “金术可。”

  “末将在。”

  “这给石远堂治丧的场面活儿,可能你去不了了,这风头,也出不得了。”

  “末将一切都听伯爷吩咐!”

  对于金术可而言,出不出风头,无所谓,关键是思想上不能滑坡。

  他也做好了自己是伯爷手下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准备。

  “好,就命你领一路兵马去后方护送民夫队伍,记住,放心吃,大胆地吃,给咱,挑一批好兵员出来。”

  金术可闻言,当即激动地跪伏下来;

  “末将定不负伯爷期望!”

  这个差事,可比去治丧,要好多了,而且也实惠无数倍,因为你挑选出来的新兵,以后自然而然地会成为你自己在雪海军中威望的一部分。

  军中,分大山头,也是分小山头的。

  如果你自己山头不够硬,就算是日后想领大军出去,也无法服众。

  就比如郑伯爷要是麾下没雪海兵,公孙志和宫望,也不可能那般听话,更无从谈起去节制他们两个总兵。

  送不送丧,出不出那风头,真无所谓了,这,才是真正的好差事,就和天子开科举让你去负责一样。

  郑凡又看向瞎子,道:

  “瞎子,你陪金术可一起去,帮衬一把。”

  “是,主上。”

  对新兵的思想教育和忽悠,需要瞎子出手,还有和后方官吏以及地头蛇打交道方面,没谁比瞎子更合适的了。

  郑伯爷又看向樊力:“你去发丧吧,你嗓门大。”

  樊力喉结动了动,眉头皱了皱,头点了点。

  最后,

  郑伯爷看向苟莫离,

  道:

  “把第一镇,抓紧时间建起来,这一次东山堡被克,缴获和楚人遗留下的甲胄,堆积如山。”

  “是,伯爷,待得伯爷回来时,属下必然给伯爷送上一个能战敢战的第一镇!”

  “嗯。”

  “那就这样吧,你们去忙,我再歇息会儿。”

  “属下告退。”

  “末将告退。”

  大家伙都离开了,郑伯爷侧躺在床上,一边轻拍自己的腿一边轻轻哼着。

  “你这姿势,还真有些让人说不上来。”

  剑圣又出现了。

  他其实不是很想出现,但没办法,送佛送到西,现如今,他得待在郑凡身边保护他的安全。

  而且,也就差这两日了。

  “呵呵。”

  郑伯爷笑了笑,伸手将床头的大铁盒拿了过来,从里头取出两颗薄荷糖,送入嘴里,道:

  “最让我煎熬的一段,算是过去了,就像是小农,该交的税赋交了,该服的劳役服了,下面,就看今年地里的收成了。”

  央山寨一战,东山堡一战,都是必须得狠死人的战事,打完了,也打结束了,按照田无镜所说,自己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再有其他差事,可以安心发展了。

  剑圣却道:

  “一般情况下,都是让你自以为乐地把自己养得肥肥的,将来,方便再狠狠宰一刀。”

  “您呐,就不能让我多开心会儿。”

  “我只是实话实说,再过两日,你去田无镜那里,我就可以回雪海关了。”

  郑凡在田无镜王帐里,身边,有田无镜在,周围,有大燕中军在,除非楚军忽然神威天降一举冲破大燕中军,否则想不出郑凡会有危险的情况。

  哦,

  还有一个,

  那就是被田无镜下令斩首。

  当然,这个可能,几乎不存在。

  “那等我再回来时,您可得再过来。”郑伯爷忙打铺垫。

  “不想来回折腾了。”

  “一事不劳二主,您这只是暂时休假,伐楚之战,可还没打完呢。”

  “再说吧。”

  “我就当你答应了。”

  剑圣没说话。

  郑伯爷则伸手,拍了拍剑圣手中的龙渊剑鞘,

  道:

  “这一仗顺利打完,晋东,就能彻底太平了,以后,这里的百姓,也就能受我庇护,安居乐业……”

  “可能是和你待一起久了的原因。”剑圣开口道。

  “嗯?”

  “我忽然觉得,晋地百姓的死活,和我没什么干系了。”

  “不,你不能这样。”

  “知道先前田无镜来,我为什么会避让么?”

  “因为你打不过他?”

  “………”剑圣。

  “开玩笑,开玩笑,莫认真,莫认真。”

  剑圣摇摇头,

  道:

  “我早看开了,他却没了退路,看开看不开都没意义了。

  所以,

  眼下我日子过得比他舒坦,赢不赢他,要不要再打一架,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剑圣发出一声叹息,

  继续道:

  “你说,他这又是何苦。”

  郑伯爷轻轻砸了两下嘴,道:“只能说,问题,不是出在这儿。”

  “那是出在哪儿?”

  “晋国没了,燕国还在;

  您是输没了,所以可以下桌洒脱了,但牌桌上的人,已经押上了一切,下不来了。”

  剑圣微微皱眉,

  道:

  “这话,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是吧?”

  “但怎么让我有些觉得不舒服?”

  “实话,总是容易伤人的。”

  “我现在就回去。”

  “别冲动。”

  “反正我输光了。”

  “不,别冲动。”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通禀:

  “伯爷,三爷回来了!”

  郑伯爷马上庆幸有人解围,指了指外头,喊道:

  “让他进来。”

  随即,对剑圣道:“就两天,两天后我就去王帐了,您呢,也就能回家看老婆孩子。”

  剑圣在一旁坐下,闭上眼,端起茶杯,懒得再打嘴仗。

  没多久,

  外头就传来一声充满感情的呼喊:

  “主上,您忠诚的三儿回来了,可想死您咧!”

  随即,

  又有一道女人更为高亢且更充满感情的呼喊传来:

  “主上,您忠诚的三儿我挚爱的夫君回来了,他可想您死咧。”

  “………”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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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BridgeSis同学成为《魔临》第一百三十七位盟主!

  有点卡文,但大家投票打赏热情热烈,小龙实在不好意思摸鱼,晚上还有一章,会比较晚,大家可以明早起来看,莫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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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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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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